社保不是万能的!!!吴秋余
2015年01月23日03: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一个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不能期望基本养老保险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好,实现“老有所养”,还需要家庭和个人未雨绸缪,做好社会保险之外的功课
“物价这么高,70块钱的基础养老金只能当零花钱”,“物价连年上涨,每月一两千元钱的企业养老金得紧着用”。随着近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人们对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
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人们最朴素的人生愿望,也是传统文化中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忙碌一辈子的老人理应得到社会的尊敬和照顾,安享晚年。
然而,理想虽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十一连涨”后的养老金不能很好地满足老人的生活所需,即使是保障水平最高的北京,每月3000多元的企业职工养老金花起来也必须精打细算,更不要说1.4亿只能领到基础养老金的城乡老年居民了。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同样不尽如人意:2013年我国有19个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收支缺口合计1702亿元,很多省份是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勉强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转。全国层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连续3年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的潜能正在下降。
比现实的“骨感”更令人担忧的,是人们认识上的误区——总以为社会保险是万能的,能够无限度地满足所有人的养老需求。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发布的东南亚地区养老和退休报告显示,我国有63%的居民认为退休养老要靠政府,仅有9%的居民认为退休自己负责。
事实上,一个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这其中,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也是保障“老有所养”的主要力量。受到运行目的、风险控制等因素影响,作为提供托底的社会保障,其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较商业保险都有较大差距,不能期望社会保险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好,实现“老有所养”,还需要企业和个人未雨绸缪,做好社会保险之外的功课。
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社会保险占“大头”的情况不同,美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40%是由社会保险负担,40%依靠企业年金,20%依靠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在50%左右。在很多发达国家中,企业年金制度已经成为法律强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得到全面推广,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可以享受较大幅度的税收优惠和政策鼓励。
反观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3亿人中,仅有5%的参保人员同时拥有企业年金保障。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更是寥寥无几,中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份,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份以上的水平。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10年之后的2025年,老年人口总数就将达到3亿。解决养老难题,除了继续织密基本养老保险大网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势在必行。目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启动,在加大税收优惠的同时,国家也需要通过各种法规,逐步引导企业将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基本的职工福利建立起来,成为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第二张大网。
而强化作为第三张大网的商业保险保障功能,对保险公司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真正挑好这副担子,保险公司要更加苦练内功,加强自身在产品开发、资金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为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真正成为人们“老有所养”的重要支撑。
新年伊始,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为何缴费费率偏高,缴费基数还在涨?涨了之后负担是不是更重?“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
是不是普遍上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这意味着,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员工也得按照2812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
记者梳理发现,除天津以外,福建、江西等地也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广西、湖北等地社保部门介绍,近年来社保缴费基数年年都会上浮,一般会根据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社保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
相关专家表示,这就意味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上涨是普遍现象。
“统计部门一般在5月份发布上一年年度统计公报,此后社保部门会据此确定缴费基数上浮幅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韦伟告诉记者,广西近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有10%以上的增长,缴费基数也在相应上调。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1869元,2014年已提高到2317元;浙江的缴费基数下限也从2012年的1908元提高到了2014年的2230元。
财政部发布的历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也呈连年上涨态势。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59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012年、2011年则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34%。
40%的社保缴费费率是否偏高?
我国目前“五险”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
“社保支出占员工支出比例过高,让企业交不起,员工不愿交,有些干脆就不交了。”武汉市餐饮协会会长、小蓝鲸集团董事长刘国梁说,武汉市餐饮行业集体协商的普通职工工资为每月1500元,但社保参保下限标准逐年上调,企业的社保支出也年年提高。目前每个员工缴费800多元,超过员工工资的一半。
刘国梁说,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当前餐饮业人工支出已占营业额两成多,逐年上调的社保缴费标准,让企业不堪重负。很多员工为多挣“到手工资”,往往与企业协商放弃缴纳社保,企业也乐意借此减轻负担,这种现象在用工量大的餐饮行业较为普遍。
广西柳州一家中介公司总经理洪先生说,当地目前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2131.9元,高于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按这个缴费基数,公司每月要为每位员工缴费658.85元,员工个人还需缴纳234.7元。以一个员工月收入2000元算,缴纳的社保金的费用占了45%。”
南宁一家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员工陈丽介绍,自己2013年大学毕业后工作,月薪2800元,每月“五险”需扣除300多元,“除去租房、吃饭等费用,基本不剩下什么钱了。”
根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
【相关评论】多管齐下可以降低社保费率(专家观点)
受访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郑功成
采访人:本报记者 胡安琪
郑功成认为,我国社保费率偏高主要表现在养老保险费率上,致因有四:一是制度变革后形成的历史欠账加重了当今的缴费负担。二是地区分割损害了制度的风险分散与互助共济功能。三是老年人抚养比持续攀升。四是财政负担仍未到位。以2013年为例,各级政府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仅占总收入的13.5%,达到15%—16%比较适宜。
郑功成表示,许多地区的参保单位往往通过低报缴费基数等方式来降低实际缴费负担。他曾组织专家测算过,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率平均约为17.7%,而不是名义上的28%。因此,名义费率确实有较大的降低空间。他认为要解决费率偏高的问题,必须多管齐下:一是厘清历史负担与现实负担,将历史欠账通过财政补贴或划拨国有资产的方式来解决。二是实现全国统筹,让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节,完全可以使费率下降,因为现在全国总数是收大于支的,累计结余已达3万亿元。三是扩大覆盖面,将1亿左右的未参保职工全数纳入。四是统一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实现费率负担公平,必定使偏高的名义费率下降到相应的实际费率。五是从长远来看,中央已经明确的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亦会抑制抚养比迅速上升,进而也会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六是再适当提高财政补贴1%,即能够降低单位同等缴费负担。除养老保险外,其他社保项目也出现有偏高的基金积累,这意味着也有降低费率的空间。因此,多管齐下是可以降低社保费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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