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们原是南部县各乡镇在编在职的事业干部,2003年10月,你局未按中共四川省委文件、川委发[2002]17号,关于全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方案实施工作落实到位,并采取欺瞒诱骗的手段,导致我们的工作和身份丢失下岗至今。 陈述理由有三: 一、政策欺骗:政令不通,漠视中央省委改革政策,你局制定南委发[2003]75号与中共四川省委文件,川委发[2002]17号的改革政策相抵触。 1、没有遵循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行为分开的原则,承担社会公益性职能的农业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测报,预防等公益性工作它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成立相应的“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实行经营性服务的一般技术推广机构,要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国家扶持下,逐步改制为技术推广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实体。你局在机改时,没有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原则——是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是做某件事或解决某个问题或在某个领域里不能离开的禁止性规定。 2、川委发[2002]17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省、市、县各部门应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支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得以发文件、给经费、批项目、评优达标等手段直接或间接干预改革。你局在经费上,给农业服务中心编内人员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工资的70%补贴,并从2004年起,每年递减10%的定额补贴,五六年后公益性农业服务中心就真正成了经营性的自生自灭的生产经营实体。[2002]17号文件指出,无论采取哪种模式进行改革,都要进一步强化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保证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各项工作不致削弱,正常运转。各地、各部门的政策,措施凡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一律以本意见为准。 3、全省乡镇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和方案实施工作,应在2002年9月底前完成,你局确在2003年10月底完成,这难道不是欺骗我们欺骗省委吗?你局制定的政策完全背离了省委文件改革意见。所以我们强烈你局恢复我们事业人员的身份和工作。 此致 敬礼 2003年各乡镇机改下岗人员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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