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拿到这份所谓的三官镇自来水水厂的通知单时,令我感到吃惊的不仅仅是4元一方的水价,还有所谓的上门收取将按4.6元一方价格征收,于是我大概问了下朋友附近地区的水价(有数据错误的望指正或者有其他场镇区域的水价望补充更新)
南部县城:1.2元每方,不包括污水处理费。
建兴镇:3.5元每方,
三官镇:4元每方,上门收取4.6元每方。。。。。。
这样一来,我不觉就有了两个问题,希望能得到答案。
一,4元每方的水价怎么来的,由哪些费用组成,为什么就是4元,而离三官镇最近的建兴镇为什么才3.5元,这之间的差距差在什么地方?
二,上门收取水费,每方多征收0.6元的说法是否欠妥,0.6元是怎么通过什么样的公式得来的,而多征收的0.6元每方的水费又将流向哪里?
之前我也发过贴,说过关于三官镇进行自来水改造收取的改造费(960元)要比建兴大王等附近高出许多,收费依据何在?难道就凭一张收据?
水费乱象何时休?望一个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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