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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网友说2000年来错解了“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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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我们如今的人是这么翻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





“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这就实在是闹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了,这个笑话已经闹了近2000年了, 这么一翻译就把有神论变成无神论了, 道既然先天地而生,那么在万物之先,道化万物,万物由道而生,那么既然道在万物之先,那么到如何去效法自然呢?在宇宙大爆炸之前,万物都不存在,道如何去效法万物呢? 我们如果说爷爷跟孙子学会如何吃饭穿衣的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这里的法是动词,效法之意。

而“道法自然”的法是名词,法则的意思,这一句翻译出来就是“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生生不息的”http://image.club.china.com/favicon.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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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4 14:57
中国传统,博大精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4 15:32
有道理!

发表于 2015-3-29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发表于 2015-7-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辈子有多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切都有缘分。相遇,相识,相知本是种缘分,我珍惜!人生中的重庆做网站cqdjkj.com重庆网站优化友情,其实和爱情亲情一样需要维系和养护。因此,我还想说:在我们享受被惦记的幸福时,请别忘了,把你的惦记也适时地回赠

发表于 2015-7-2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谢谢!

发表于 2015-7-3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杀猪啥屁眼,各施各教。也许楼主正解,可能是今人翻译正确。我也不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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