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委外宣办舆情中心主任喻某于2013年上半年,对外宣称其公司是州委宣传部、州委外宣办、州政府新闻办直管的文化产业试点企业。(此段摘自由喻某亲自写的公司简介。)
喻某打着这些幌子对外招聘员工,可是公司运作仅半年后,2013年11月起,就以经营困难为由不再发放工资,称欠账收回后立即发放(有短信、QQ聊天记录、电话录音为证,必要时我会发出来)。 下图为QQ截图。
我此前一直相信一家与政府部门挂钩的公司不至于拖欠工资到如此地步,也相信喻某作为州委官员,不至于欺骗员工(谎言包括公司前途无量、会签订劳动合同、补交社保、拖欠工资只是暂时的),直到2014年7月才申请劳动仲裁。
让人无语的是,凉山州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9月16日判决喻某及其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并下达判决书,仲裁委通知喻某领取判决书后,他既没有去领取,在委员会强制送达后,他又拒不执行。
期间,我还到人事局劳动监察大队反应喻某未依法缴纳社保的问题,监察大队的回复是,他们联系喻某,喻某说他没钱,那么监察大队也没办法,只有等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判决的时候,一起执法。
2014年10月15日,我又到市法院提交劳动仲裁判决书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但是至今无果。
2015年2月3日,我又给州长写信,恳请催促喻某还钱,但得到的回复仅仅是“开办公司是其个人行为”、“法院正在办理”。
要办理到何时?
从2013年11月(2014年2月我辞职)喻某拖欠我工资,至今已过一年多,我不明白的是,作为州委官员,为什么可以随便打着上级部门的招牌骗取员工信任?在无法运作公司后,作为州委官员,喻某以一句“没钱”就可以违反《劳动合同法》逃避一切责任吗?
至此为止,各位看官是不是以为喻某欠我很多钱,才会出次下策?
说来搞笑,我完全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和逻辑,为什么允许自己无赖到这个地步。作为一个管理全凉山州舆情的官员,在自己身上,居然会逼迫曾经的员工让一件不大的事情发酵成现在这样。
这个曾经四处声称自己前途和钱途都无量的人,仅仅欠我不到两万块钱(三个月工资3900元、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10400元,以及社保补缴5204.3元,共计19504.3元。)
需要说明的是,喻某当初招聘我时,承诺工资为5000以上,随后一直以公司初期困难为由,将工资降至3500左右,又以工资表不好做为由,把我实际没有绩效类别的总工资拆分,将基本工资定为1000多。所以最后仲裁部门判决的拖欠工资补偿是3900元。
对了,听说欠钱不还,还得付利息。
今天我被逼无赖选择了借助舆情力量尝试解决此事,那么我就能对我所说内容的真实性完全负责。
鉴于喻某工作职务的特殊性,在此,我恳请网友帮助我截图为证,并与我一起见证这件事的合理处理过程,而不是我们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莫名其妙一删了之”。
另外,喻某虽然自始至终一再表现得让人无语,但我还是愿意一再选择做人的起码礼貌,暂时隐藏他的全名及更多证据。
这一年时间,我认识了很多曾经也试图讨要过自己应得工资的人,有的对申请仲裁过程很熟悉,有的久病成医被迫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更有不少人,在漫长的维权路上,经不起各方磨折和压力,不得不半途而废。
现在此事对我来说,除了拿到自己应得的钱,我觉得我必须让这件事有个水落石出,给跟我有类似遭遇的人一个正面例子。
谢谢大家看完这个帖子。
其实这是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