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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公开审判醉驾者 5人被判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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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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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上午,西充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判5名醉酒驾驶者,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情况下,法院对5人做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对5人处于拘役2至3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此次开庭审理的5名醉驾人员,是该县交警大队民警春节期间开展平安西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现场查获的,其中2人系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2人系无证驾车、1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被执勤民警当场挡获。
  法律追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醉酒驾驶列入刑事处罚范畴,于2012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法律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并对酒驾、醉驾作出了明确界定,每100克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以下属酒驾、以上的属醉酒驾驶。
  在庭审现场,记者从该县交警大队获悉,醉酒入刑实施至今近2年时间,该县交警通过大力整治和不间断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了酒驾给驾驶员自身、他人及家庭带来的危害性,但因部分驾驶人员法制意识薄弱,存侥幸心理等原因,酒后驾驶现象不降反升,此次面向社会公安审判5名醉驾者,无疑是向不遵守法律规定的驾驶员敲响了警钟。
  在深度醉酒状态下驾车,驾驶者控制、反应、辨析能力大打折扣,反应速度比清醒时会慢上0.75秒左右,其危害性不言而喻。为什么明知危害还酒后驾车,归根结底还是法律意识薄弱和侥幸心理作怪。经后,无证醉驾、吸毒醉驾、醉酒造成交通事故、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160mg等多种情况的,驾驶者都将领到实行,换句话说就是都将进监狱反思过错。(西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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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交警执法!!特别对酒驾行为!!!!
发表于 2015-3-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3:06
顶!
发表于 2015-3-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娱乐一盘哦 ,这几爷子也是霉到了。

发表于 2015-3-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5-3-7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驾,支持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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