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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马车拖死交警 ,六六呼吁中国警察配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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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1日下午17时26分许,上海一辆宝马轿车不听指挥,强行闯关,一名交警被拖行数米后,身体在空中翻转脑部着地。随后这辆枣红色的宝马越野车逃离现场。而交警茆盛泉因抢救无效身亡,年仅32岁,妻子一个月后即将临盆。
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巨大关注,不少网友表达了对交警茆盛泉的同情,要求严惩无良司机,维护法律权威。编剧六六也发微博呼吁给中国警察配枪,维护法律尊严。
写尽了婆媳、夫妻、小三等婚姻关系,有《双面胶》《蜗居》等知名电视剧作品的女作家、编剧六六得知宝马车拖死上海交警的消息后,也表达了自己的愤慨,她在微博中要求严惩目无法纪的宝马车司机,并提出“建议中国警方配枪!中国警察现在连自己人生安全都不能保障!这在世界各地都不可想象!”此话一出,就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对于六六的建议,自然有不少人赞成支持,要求给予警察更多权威,并认为目前很多违法者之所以敢公然挑战法律权威,是因为违法成本不够高,警察对于这些违法者来说没有震慑作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警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永忠教授曾表示警察配枪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打击暴力违法犯罪。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警察配枪就是要从警察的这种武装性,去震慑敢于以身试法的行为。
网友@小兜兜的豆豆:“警察配枪本就天经地义,只要提前出台相关的管理政策。” @鲨鱼骆飞:“现在违法者的自我意识超越法律底线,所以赞成执法配枪。好环境是在强制下才能有的,尤其在天朝这个把自己都当大爷的环境下,必须给执法者执法的尊严。”
但是也有不少人对警察配枪心存疑虑,违法者的素质固然不高,警察的人身权益也该受到保护,但是各地警察的素质就能够保证吗?@大宝子徐小龙:“警察好人还是有的,保一方平安。但害群之马绝不占少数。” An大磊:“中国警察素质也不高!配枪可能会出更不好的事情!”
目前,在中国,警察配枪有严格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中国对枪支的管理和控制十分严格,除非执行抓捕重要嫌犯的特殊任务,中国内地大多数警察通常并不持枪,而是携带警棍、辣椒水和手铐等。
“一旦枪出事,在酿成悲剧的同时,警察往往也是受害者。”这是许多中国警察的共识。在许多老警察记忆里,手枪一度曾是随身携带的武器。然而,在一系列警察涉枪的尴尬事件后,枪支管控越来越严格,渐渐地,出现了领导谈枪头疼、民警躲避领枪的尴尬局面。而有些警察为了不“操心”,宁愿多带两个人,也不愿意带枪。
而近几年来,警察被袭事件屡有发生,去年频繁发生伤人事件,从昆明火车站暴徒持刀砍人,广州火车站歹徒砍杀群众,再到新疆爆发的几起恶性恐怖袭击事件,都要求公安干警必须具备有效的手段制止造成重大威胁的恐怖犯罪。对于中国基层警察是否配枪成为经常争论的话题。警察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不少人提出要给中国基层警察配枪,维护法律及执法者的尊严,在保证警察自身安全的同时,也保证执法的有效。
对于基层警察是否有必要人人配枪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教授阮其林称,配枪和用枪是不同的概念,公安部对民警配枪有着严格规定,不同警种配枪的规格也不一样,派出所有枪但平常都锁起来,不是每名民警都可以随时用。阮其林说,由于警察队伍庞大,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对枪支的使用能力和水平也不同,管理起来也会存在问题,所以目前并不适宜所有警察都配枪,但城市的中心区、核心区,则需要民警持枪巡逻。
而对于部分公众对警察配枪巡逻存在惧怕心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曾在中国青年报的采访中指出,要对一线持枪民警进行系统严格的训练和考核,必须做到依法用枪,不滥用枪支。现在许多城市有了配枪警察巡逻队,一些地区实现了警察普遍配枪。并且要对我国警察开枪条件规定进行细化,目前警察开枪合法性的主
要依据是《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其中规定的一些情形太过原则化,实际操作中不好把握。因此用枪必须慎重,规则也要继续细化。
http://news.m4.cn/2015-03/12661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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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路口,3月11日傍晚,两名32岁男子的命运在这里交会,一个是执勤交警,一个是肇事司机,结局是一个离开人世,一个“锒铛入狱”。

悲剧到底如何发生?据了解,这一不法侵害案的发生,起因是肇事司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错误认知和一点“赌气”心理。

12日凌晨1时30分,闵行公安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队长孙剑向记者透露:“结合现场调查和访问,我们现在以故意伤害案进行侦查。”孙剑告诉记者,3月11日下午17时26分,犯罪嫌疑人孙某驾驶一辆红色的宝马X3,由北向南遇红灯时超过停车线,随即他被执勤交警发现并纠正。之后,嫌疑人将车子倒入停车线内,在直行信号灯红灯变绿灯后,孙某驾驶车辆由直行车道转入左转待转车道,企图转弯。“当时他们有个简单的交流,然后犯罪嫌疑人突然加速,民警抓住了车门,最终被拖行,并甩在了路上。”

孙剑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孙某在行驶了100多米后,发现反光镜里面有很多人,感觉出事了,靠边停车后,又返回事发现场,跟民警交代称人是他撞的。

孙剑说,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交代,事发当天,孙某跟朋友约好,在当晚(3月11日)18时到市人民广场碰头,“但是时间晚了,路上又堵。他在直行车道上想转弯,碰到民警一直让他直行,他觉得时间来不及了。”孙剑说,民警第一次纠正,犯罪嫌疑人听了,民警第二次又叫他直行,犯罪嫌疑人觉得民警针对他,他心里不舒服。

“最关键的问题是,犯罪嫌疑人并不认为自己交通违法了,他认为他直行转到左转弯待行区了,他就可以左转,但民警却一直让他直行。所以他踩油门想转弯,然后靠边跟民警理论,他也说自己油门踩的重了。”

犯罪嫌疑人不觉得自己涉嫌交通违法,这一错误的认知和一些“赌气”成分,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他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首先不按路口导向标志从直行车道向左转弯,直行车道必须直行。第二不服从民警指挥。”孙剑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民警反复打直行的手势,但犯罪嫌疑人都忽略了。”

今天凌晨,澎湃新闻与犯罪嫌疑人孙某进行了对话。

孙某,1983年2月出生,曾留学新加坡,2002年回国,后开办互联网公司,目前已婚,育有一女8岁。孙某于2004年领取驾照,驾龄超过10年。

12日凌晨3时,孙某坐在闵行区虹桥派出所的审讯室内,反复捏着手中的一次性塑料杯,茫然、发呆、叹气……各种小动作中,他后悔又无奈,“如果可以,我宁愿今天都没有出过门,我并没想伤害他。”
澎湃新闻:你讲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吧。

孙某:当时我想左转弯,到最左边的车道。前面一个路口,我右转进入吴中路,这段路太短了,我来不及转到左转车道。后来,交警就在路口不让我转进去。

澎湃新闻:你们最初说了什么?

孙某:我当时在直行车道,越过停车线了,他让我退后。

澎湃新闻:之后呢?

孙某:我向左侧移动,我想左转。

澎湃新闻:当时交警什么反应?

孙某:他让我直行,我觉得他的手势不是很清楚。

澎湃新闻:交警拦下你,你为什么还要踩油门加速左转?

孙某:我想要转过去靠边,再跟交警理论。但为什么油门踩那么大,我也说不清,就一下子踩了,太乱,无法控制。我心想他干嘛盯着我,刁难我,这么多车子,为什么偏偏找我。

澎湃新闻:当时你很赶时间?

孙某:其实我并没有太着急。

澎湃新闻:你没看到地上的导向标志?

孙某:没有。

澎湃新闻:为什么不听从指挥?

孙某:我知道我在直行车道,但吴中路我一直走的,平时很多车都是这么左转的。有一次交警引导我也是这么走的。那时候(11日下午)我觉得交警的执法有问题,我有抵触情绪。我觉得他是有意针对我,我当时说,大家都那么辛苦,你何必呢?

澎湃新闻:你左转时交警有什么举动?

孙某:当时车速还很慢,他用了指挥棒。

澎湃新闻:踩油门的一瞬间,你的车碰到交警了吗?

孙某:好像看到我加油门,他下意识拦了一下。

澎湃新闻:然后你就开走了,还是停下来了?

孙某:开出去100多米吧,我好像听到交警叫了一声。然后开出去之后发现后面好多人围着,我感觉我闯祸了。就停在了路边,我下来了。

澎湃新闻:变道的行为你觉得是违法吗?

孙某:现在觉得是。

澎湃新闻:你觉得自己平时是容易生气的人吗?

孙某:应该不算。

澎湃新闻:现在后悔吗?

孙某:特别特别后悔,我宁愿今天在家睡觉。

澎湃新闻:你有什么想对执勤交警说的?

孙某:我真的没有任何要故意伤害你的意思,没想到是这个后果,真的。现在我特别乱,不知道说什么。


责任编辑:沙枣花来源: 澎湃新闻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3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警必要时合法使用枪械制止强行闯关危害公共安全的歹徒!

发表于 2015-3-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上就是有部分驾驶员的素质低,应该得到重处~

发表于 2015-3-1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这个职业在中国来说就是个悲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11:07
宝马车质量高,但驾车人质量没有随着提高,人与车严重不配。警察应该依法配枪,也支持依法开枪。

发表于 2015-3-14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应该依法配枪

发表于 2015-3-1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气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5 07:56
该拖死。

发表于 2015-3-1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枪支应该严格管理,以为配枪就换得平安哦。

发表于 2015-3-1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每个警察都配一把枪后,我们这个社会违法犯罪就少了一大半?震慑作用有多大还值得商榷。再说了,是否配枪的警察就可以对违法行为或者是犯罪行为更或者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紧急情况下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可以开枪?前段时间配枪的警察酒后打死孕妇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发表于 2015-3-15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配枪!如果配枪到时候倒霉的还是老百姓,你看现在有几个小老百姓不怕警察的?不怕的恐怕都是些有钱有势的人吧!

发表于 2015-3-15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pcrzjs 发表于 2015-3-15 11:56
坚决反对配枪!如果配枪到时候倒霉的还是老百姓,你看现在有几个小老百姓不怕警察的?不怕的恐怕都是些有钱 ...

支持配枪是老残。

发表于 2015-3-1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中国的警察持枪,我估计我们死得都比较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5 18:09
支持配枪,依法开枪。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配枪,依法开枪。乱开枪的警察毕竟是极少数,他乱开枪必定受到法律严厉惩处。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疯狂司机拖行协警 20多米

  事发郸城县境内,受伤协警仍在重症监护室,肇事司机已被拘留

  □记者于扬实习生李玉坤文图   

  核心提示丨又见疯狂司机!3月13日下午,鹿邑县试量镇年仅22岁的青年薛全杰驾车通过S210线郸城县境内时,被协警拦下。为躲避检查,无证驾驶的薛全杰突然加速逃窜,躲避不及的协警黄华被拖行20多米后甩在地上,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目前,肇事司机已被郸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昨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郸城县公安局等三级部门的负责人看望了受伤协警黄华的家属。“我们也将以此事件为教训,召开专门会议,增强交警的自我防护意识。”昨日,周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伟告诉大河报记者。

  事发现场丨无证司机驾驶小货车拖行协警20多米

  事发地点S210省道,是我省境内一条南北走向的通道,其中一段连接郸城县和鹿邑县。全国两会期间,郸城县交警部门在这条路郸城境内设置了服务站。

  3月13日中午,郸城县交警大队协警黄华和同事们刚吃过饭就赶回服务站执勤。下午2时许,黄华看到一辆车号为豫P3U202的小型货车自南向北驶来。看到协警摆手示意停车后,这辆明显超宽运载货物的小货车停了下来。黄华走上前敬礼,请司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

  “我看到车内的司机做了个假装递证件的动作,黄华把手伸进车窗内准备去接。”黄华的同事李亚飞说,正在这时,司机突然猛踩油门向前窜去,“黄华的手不知道扳着车门还是方向盘”,被逃窜的货车拖行。

  李亚飞回忆说,那辆车在险些钻进路右侧的河沟内后,猛地向左打方向,就在这一瞬间,黄华被重重甩在地上,“连打了3个滚,脸上、头上全是血”。

  追击堵截丨追了1公里,才把疯狂小货车逼停

  危险发生后,带班中队长侯峰一边安排人救护受伤协警黄华,一边安排民警追击堵截肇事车辆。“我们不停地在后面喊话,让肇事车辆停车,但是对方根本没有理睬。”协警李亚飞说,当时那辆小货车时速在每小时70公里左右。在追行大约1公里后,警车找到合适机会超车。看到警车拦在前面,肇事车辆也停了下来。

  此时,李亚飞下车向肇事车辆走去。“我走到那辆车前大约50米的时候,对方突然启动车辆,准备掉头再次逃窜。”李亚飞说,他们的警车迅速顶住了小货车的车头。至此,肇事车辆才被彻底逼停。

  李亚飞回忆说,肇事车内除了司机外还有一人在副驾驶座。但无论民警如何询问,二人都沉默不语。

  目前,司机薛全杰因无证驾驶,已被郸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因其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罪,该案件已移交郸城县刑警大队处理。

  昨日,记者在警方提供的对肇事司机薛全杰的询问笔录中看到,薛全杰承认自己超宽运载货物,因无证驾驶而逃跑。

  后续救治丨受伤协警仍在重症监护室

  事发后,受伤协警黄华被紧急送往郸城县人民医院。当天下午,黄华被转入周口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截至昨日,其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观察治疗。

  昨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队伍建设支队支队长李向新、周口市交警支队队长谢伟以及郸城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赶赴医院,慰问了黄华的家属,并详细了解了黄华的伤情。据周口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原旭介绍,院方也很重视对黄华的治疗。医院院长刘炯等相关领导多次要求,尽全力抢救受伤协警。

  “得知黄华受伤的消息后,我的心情十分沉痛,我们一定与医院做好充分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地挽回黄华的生命。同时,我们也将以此事件为教训,召开专门会议,加强民警自我防护教育。”昨日,周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伟告诉记者。

  据了解,生于1979年的黄华,从警已有6年多时间。而在其受伤后,一直在医院照顾他的带班中队长侯峰两天两夜没合眼,昨日早上晕倒在医院,也被送进了抢救室。

编辑:SN06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都没有安全感?难道普通老百姓就会有安全感?
当警察都没有安全感时,估计老百姓就处于惶惶不可终日了。

发表于 2015-3-2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枪不一定是好事,

发表于 2015-3-22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应该依法配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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