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检察院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额超亿元的犯罪嫌疑人2人(敖定海来源:南充新闻网
本网讯(特约通讯员 敖定海)近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名非法集资额超亿元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吸集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易某某、王某某二人批准逮捕。
经查:四川宏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2013年8月注册成立以来,在营山县朗池镇正东街道145号设立办公场所,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1.5分的月息,大量吸收民间资本,至案发时共集资总额373908600元,已归还251874600元,仍有122034000元没归还。该公司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案发后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侦监科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力侦查,做好被害人情绪稳控工作。公安机关报捕后,该院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本金金额,查明所吸收的资金去向,加大追赃力度,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众:针对投资理财公司,一定要谨慎对待,尤其需要查看公司的营业范围,仔细核准理财公司是否在法律所允许经营的范畴内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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