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781|评论: 3

公安部党委出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1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17日从公安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公安部党委最近出台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这“五个严禁”是: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安部党委明确要求: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先行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原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查实后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张景勇)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9-3-1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规定很容易就出来了,但谁来监督?
fys

发表于 2009-4-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8-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支持,我代表大家顶你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