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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平昌县县委书记父母官,相关各部门领导和各位同仁》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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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平昌县县委书记父母官,相关各部门领导和各位同仁》一帖的回复

    2015年4月28日,网友“上山打狐狸”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发表题为《平昌县县委书记父母官,相关各部门领导和各位同仁》的帖文,称平昌原织布厂的王兰芳因织布厂问题没有解决被拘留。经我所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4月24日,我所接施工单位报警:平昌县金宝新区1号安置点1号楼及1号安置点排洪抢险涵洞施工工程被人阻挠,请求处警。
    经查:2015年4月22日至24日,原织布厂职工王兰芳以织布厂拆迁后未解决其个人诉求为由,聚集邀约他人到平昌县金宝新区1号安置点1号楼及1号安置点排洪工程工地阻挠施工,提出诉求得到解决后才能施工。同时查明,从2013年金宝1号安置点开工至今,王兰芳到该工地阻工数十次,并在工地搭建窝棚排班守候阻挠施工,致使1号安置点1号楼停工至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百余万元,影响1号安置点群众6000余人无法及时还房入住。因为1号安置点排洪工程未及时动工修建,汛期将至,严重危及1号安置点已修建完工的2、3、4、5、6号楼的安全。
    2015年4月24日,我所经调查,报经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王兰芳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依法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平昌县公安局金宝派出所
                                       0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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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总理有句名言,用权不得任性,同理,维权也不得任性,用非法的方式去掩盖合法的诉求是不行的

发表于 2015-4-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只顾自己利益而损害他人的行为肯定要依法打击处理
发表于 2015-4-2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要理性合法,万万不得违法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4-29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古老的撒泼霸蛮作风拿去维权,确实属于法盲的思维。
发表于 2015-4-2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

发表于 2015-4-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哦。这就是不依法的代价啊。这个代价未免太大了。

发表于 2015-4-2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性的维权,就是违法。

发表于 2015-4-29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为维护少数几个人的利益,而将大部分安置群众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发表于 2015-4-29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法制社会啊,对这种人就是应该拘留,支持公安局。

发表于 2015-4-29 15: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及时,给平昌公安局金宝新区派出所点赞了,现在都什么社会了,维权要理性及合理合法才行得通啊!

发表于 2015-4-29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让一步吧,只要合理诉求能解决(现在好像也只能解决合理诉求,不合理诉求谁能解决?),就不要有非分之想了

发表于 2015-4-2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新区建设,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多数拆迁户提的合理诉求都解决了的,有个别人,经过劝解,也都采取较为理性的方式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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