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目前在三明市的梅列、三元两区的区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相对偏僻的街道,使原本就不宽畅的马路显得更加拥挤。就在马路上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5元的停车费(经两小时为单位,超过加收2元)。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应当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应该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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