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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是一种杀人未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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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男司机残杀女司机  (11)
             第十一回

           作者:伍月山

          2015年5月15日

    2015年5月4日, 当受成都暴力男司机残杀,由于英勇的成都市民--其中出租车司机带伤搏斗,与暴力男作斗争,才捡回一条命的女司机,躺在医院的奄奄一息。她或者还想:总算活下来了,歹徒也被抓了。是不是可以松一口气了?

    她那里想得到,一伙违法团伙正在纠集一伙最无耻的下流坯,精心策划部署,向她作第二次更致命的绞杀。一场更恶毒,更致命,更下流,更无耻的攻击,正向她扑天盖地扑来:

    一夜间,整个中华大地,所有的网络,到处是她的照片,身份证,流言:

    一夜间,女司机从暴力受害者,变成马路杀手,无耻妓女,二奶,骄横爬扈的官二代---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一夜间,暴力男司机成了“替天行道”的英雄,为了大家的行车安全,牺牲了自己的自由。

    女司机的“行车记录”---“证明”她是马路杀手;

    女司机的“开房记录”---“证明”她是无耻妓女;

    。。。。

    于是,整个中华大地,到处是一场吃人血的下流坯的盛宴:

    一群群吃人血的下流坯聚集在各地的网吧里,在网吧昏暗的灯光下,一边淫荡地看着屏幕上年轻女司机的照片,一边脱下裤子,用右手或者左手,疯狂地撸开来,大脑里还在推算女司机的月经期,嘴巴一边大喊:“干死她! 干死她!” “打死她! 打死她!”。。。。,声音在夜空里回响,直到高潮到来,直到白色的胶液粘满了手。

    也许,在一个城市的一个大酒店里,则是另一番景色:衣冠楚楚的绅士们,站起来举杯庆祝:“没有事了,一切都搞定。我们的英雄,先在里面委屈几天,我们就来接你出来。“

    。。。。。

    当这些网络犯罪发生的时候,

    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哪里?

    媒体在哪里?

    有关部门默不作声;

    有媒体在振臂高呼:

    “女司机先强姿态挑衅 又以弱者面目博同情“

    “暴打女司机不对,但忍让更可悲“

    “失去约束的世界,战争是难免的,但某种意义上说,战争也是一种秩序的重新建立。“

    总之,大概就是:

    “ 女流氓只有彻底坦白交待,才是你唯一的出路,否则死路一条!“

    “女流氓害得我们的英雄坐牢,罪该万死!”

    “暴力才能维持秩序!“

    “战争才能维持秩序!“

    真正的英雄---见义勇为的出租车司机,没有我们熟悉的场面:领导接见,医院看望,亲切慰问,授予“见义勇为“勋章,号召人民学习,到中小学讲英雄事迹,当选人民代表。。。。。

    现实中,一样没有!现在不兴这个?还是在这个案子中,就不兴这个?

    请看XX报说:“事发后,围观市民试图阻碍张某离开,张某自以为市民要对其殴打,于是使用螺丝刀挥舞,造成一名出租车司机的面部和头部两处皮外伤。“   

  看见没有?市民要对其殴打,张使用螺丝刀自卫!出租车司机是罪犯!张使用螺丝刀正当自卫!

    所以,他们眼中,出租车司机及市民不是英雄,而是相反。张才是英雄,是位悲情英雄。

    。。。。。。

    反了,反了,一切都反了。

    女受害人的身份证—谁搞到的,并放上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女受害人的开房记录—谁搞到的,并放上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女受害人的行车记录—谁搞到的,并放上网,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

    笔者只想问上述两篇文章的三位记者大人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晚上睡觉安稳吗? 真的不做恶梦?

    若是这样,笔者真是低估了你们的无耻加无畏了。

    第二个问题要分姓别问:

    先对那位女记者(从名字上猜,有位女性)问?你认为“中国男子汉”不会暴打你?或者认为,他打我是一定有原因的,不能一概否定。打能打出秩序。他“暴打我不对,但忍让更可悲“。

   当然,你说,你没有妹,没有女儿, 甚至没有老婆,那我恭喜你, 你的女亲友被打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但你还有妈,是吧?“中国男子汉”暴打她是一定有原因的,不能一概否定,打能打出秩序?他“暴打她不对,但忍让更可悲“。

    另外,如果现在还没有老婆,笔者认为你永远这样最好,免得害了一位中国女性。

    这正是:

    “欲悲闻鬼叫,

    我哭豺狼笑。“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下一回的题目可能是:

    他“暴打我不对,但忍让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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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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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3 20:47
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5-5-2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50519184129.jpg

这样变道才是违章变道,发生事故A车全责。

QQ图片20150519184044.jpg

前车变道后车不让道而发生了这样的追尾事故,后车负全责。视频大家都看了,男方不减速发生事故,只可能发生这样的追尾事故,这就说明男方驾驶不当,全责!


发表于 2015-5-25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是检验依法治国在成都落实与否的试金石!

发表于 2015-5-2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浒传》中杨志怒从心起一刀把泼皮牛二杀了,成都杨志在狂怒之下,如果当时手中有刀,很可能也是把女牛二杀了,参照《水浒》的情节,应该算是杀人未遂。
发表于 2015-5-2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司机的行为和那么多不良的东西,不仅在当时嘴硬,被打了还在医院联合家人傻装,这是人们最不能谅解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6 05:47
昨天路见一车单车道不会掉头,猜肯定是女司机,一看果然不错,路人瞬间鸟散,绕道而行,哪个不怕?!

发表于 2015-5-26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60.221.130.x 发表于 2015-5-26 05:47
昨天路见一车单车道不会掉头,猜肯定是女司机,一看果然不错,路人瞬间鸟散,绕道而行,哪个不怕?!

怕就对了,因为你害怕的是没有经过严格训练就驾车的女司机,真正经过严格训练的女司机是不会出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故的。这说明中国的交管部门问题很大!

发表于 2015-5-27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西都市报罪责难逃

 楼主| 发表于 2015-5-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jeepcn 发表于 2015-5-27 01:59
华西都市报罪责难逃

川报也罪责难逃!

发表于 2015-5-27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司机的行为和那么多不良的东西,不仅在当时嘴硬,被打了还在医院联合家人傻装,这是人们最不能谅解的。

发表于 2015-5-27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就该守法规,不守法规终吃雷。屡犯不改当有报,挨打收监你怨谁?
发表于 2015-5-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男司机不急刹车,女司机就杀人已遂了;P

发表于 2015-5-2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你慢漫变老 发表于 2015-5-27 15:58
如果男司机不急刹车,女司机就杀人已遂了

谢谢小水娃义务顶贴:victory:

发表于 2015-5-2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已经有定论的事情,我不想浪费我宝贵的时间再讨论了,不好意思;P
发表于 2015-5-2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她乱别车,导致别人行车危险,特别是路边有电动车,她还去别人家的车,假如后车刹不及,撞死了骑电动车的人,责任算谁的?男司机打人,给她个教训,她以后就可能不会害死别人了,。否则,以她的习惯,总会引起严重交通事故。因此,我觉得该打!!-……-……-……-……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楼主:孤鹜7788 时间:2015-05-05 12:53:51   该打
  
来自手机版 | 举报 | 回复 作者:桃木棒柳木刀 时间:2015-05-05 19:10:36   那男的是个软脚虾,看视频打得很凶,女的却只是点小伤
举报 | 回复 作者:生鱼青鱼 时间:2015-05-05 19:25:50   尼妹
  
来自UC浏览器 | 举报 | 回复 作者:73条 时间:2015-05-05 19:35:47   凡是开过车的,都知道这婆娘该打
举报 | 回复 楼主:孤鹜7788 时间:2015-05-05 20:46:45   男的动手打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女的有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谋杀的行为!谋杀谁?谋杀那位骑电动车的。!大家想,她把人别到路边,还故意刹了下车,就是希望男的把电动车撞翻!所以,不但该打,而且该女要判重刑!
  
来自手机版 | 举报 | 回复 作者:弓啸弦歌 时间:2015-05-05 21:14:21   是该打,但下手太重了,完全是照死里做的,还把拉架的捅伤,脾气太爆了吧?删几个耳光警告一下不就没事了,整的还要吃牢饭
  
来自Android客户端 | 举报 | 回复 作者:我呸你个大头鬼 时间:2015-05-05 22:31:48   打死才好

发表于 2015-5-2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你慢漫变老 发表于 2015-5-27 17:58
她乱别车,导致别人行车危险,特别是路边有电动车,她还去别人家的车,假如后车刹不及,撞死了骑电动车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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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找中央台领导说说,也许有用;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7 18:42
尼玛的几个上跳下窜,感觉脸还没有丢够?是非黑白,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5-5-28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86.104.x 发表于 2015-5-27 18:42
尼玛的几个上跳下窜,感觉脸还没有丢够?是非黑白,公道自在人心。

  看了你的贴,狼心狗肺瞎了狗眼尽说P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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