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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温江论坛版主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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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D为普法纳税人在温江论坛发布糊涂官断糊涂案是传承文化还是枉法裁判》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并且所发布内容全是一面之词。
我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受当事人委托作了回应,要求他删除个人隐私。但此人丧心病狂,用刷屏闹版方式破坏论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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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帖文处理专用帖
http://bbs.mala.cn/thread-11607492-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在这里申请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班编辑3 发表于 2015-6-10 19:29
2015帖文处理专用帖
http://bbs.mala.cn/thread-11607492-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谢谢编辑及时回复!

他那个贴子就留在那里吧,让大家看清他的本来面目。如果他继续造谣,相关当事人和单位会追究他的责任,贴子可作为证据。
发表于 2015-6-12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_分_热_度 发表于 2015-6-12 18:22
最高法:微博、网上聊天记录等可作民事案件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 ...

谢谢版主。

刚看了此人公开信息,居然是学法的科班出身,干的却是侮文弄法的勾当。奈何?
发表于 2015-6-1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依旧 发表于 2015-6-13 09:30
谢谢版主。

刚看了此人公开信息,居然是学法的科班出身,干的却是侮文弄法的勾当。奈何?

发表主题2000余篇,却在论坛里哗众取宠,发言不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主旨普法维权、服务社会,在网络上就如此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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