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58|评论: 5

[泸州杂谈] 泸州医学院更名合理合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记者获得了一份《四川大学关于不同意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的函》(川大校[2015]13),此为四川大学常务副校长李虹69日签发的内部文件,发往教育部。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确认了该文件的真实性。
四川大学认为,泸州医学院更名带来的混乱将直接损害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成果,直接动摇四川大学合校15年来的成果和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四川大学恳请教育部在泸州医学院更名问题上能够认真倾听四川大学广大师生及四川大学海内外校友的意见,做出更谨慎的决定。”
    但是泸州医学院通过正常更名程序,其更名合理合法。
该校在四川省历史上从未有任何学校使用和注册过“四川医科大学”这一名称,其完全符合国家高校设置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命名原则。该校强调,自己的更名被四川省列入了全省“高校设置十二五规划”,是经自己申请,四川省政府组织专家考察,并同意上报教育部,最后才得到批准的。该校认为,更名是促进川滇黔渝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学校在更高平台上汇聚更多优秀人才,有利于学校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而教育部也表示更名并无不妥
    教育部日前就此事回应,2014年四川省政府向教育部行文,申请将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四川省主要是根据四川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和要求,从加快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和医疗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出发,考虑将泸州医学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科大学。
教育部指出,泸州医学院是四川省属高校,四川省政府提出将其改名为四川医科大学,符合《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同时,‘四川医科大学’校名历史上未曾使用过,且与‘四川医学院’和‘华西医科大学’的名称存在明显差异,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并无不妥之处。”
教育部还表示,根据四川省政府设置申请,按照国家规定的“大学”设置和审批程序,经全国高校设置专家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教育部对泸州医学院更名四川医科大学进行了审批,并在批准设置前向社会进行了为期20天的公示,其间从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不同意见,故最终发文批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7-3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将“泸州”更为“四川”仅仅是更好滴说明泸州医学院属于四川省管理,将“医学院”更为“医科大学”说明学校的学科属性和办法层次,由“学院”升级为“大学”反映学校的办学规模、人才培养层次、培养目标、服务范围的扩大,反映学校已经达到的影响力提升,这是经过考核认定的。所以更名合符规范,合符各项规定。并无不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4 18:34
支持政府决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6 23:27
李虹算个鸟啊没文化,评什么说三道四,华西医院有什么资格要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更改名字。泸州医学院和华西医院是平级单位医院,评什么不准泸医升级,泸医有功先进就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8 21:03
李虹说中国只能有我一个李虹,坚决不同意其它人叫李虹,否则有贬低我李大校长的声望,达我车之嫌,必须攻为李虫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3 00:47
李虹是丢劲华西医院的脸,说明李虹没文化以不重视新闻报道,其实在公示前各大新闻都报道泸医更名川医科大学的报道,只是李虹等一批人没关心新闻或者不识字而丢劲了华西医院的脸,想霸权和抵制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的决定是不可取的,这种人应该择职。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