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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四川赖昌星的后台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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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4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赖昌星的后台究竟是什么?


1、重庆酉阳偏远山区县城板溪工业园区佰亿实业有限公司
2012今年下半年,7月31日,我们的董事长梁雄辉先生,突然消失。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弄清楚什么原因的时候,我们的工厂,公司就被公司合作伙伴四川鑫福集团董事长赖大福派人前来停产解散。追问其原因就是说赖大福2011年8月投资给公司,想在这个高风险的行业里面立马赚得钵满盆满的,就像他公司挖煤炭实现一夜暴富;然后由于这个行业是高风险环保行业,需要长期培养市场,需要前期大量投入经费;也就这个时候,赖大福突然觉得自己“上当”了,后悔了,想立马收回投资,就要求我们公司董事长梁雄辉,归还给他去年投入的几千万。但是梁雄辉自己没有拿到那个投资的钱,投资的那笔钱,全部都被用来收购股份、还原来银行贷款和保持公司正常运行去了。据说现在所剩的钱就只有1000万左右,赖要求梁回购股份,谈判进行两个月,但是由于双方就归还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赖很不耐烦,他很很生气也很“崩溃”,然后威胁和恐慌梁雄辉,要求梁雄辉要么立刻归还投资,要么从地球上消失或失去自由。原来在赖大福仗作自己是“四川的赖昌星”、依仗自己手下有一帮从人民政府退下来的官员做顾问,然后号称自己“手下都有师级干部”,同时据说他有个妹夫又是四川省经侦总队一个领导,于是再一次用他那用别人鲜血染黑的煤炭资源获得暴富的金钱,又一次买通广安市政府某领导和公安系统经侦一队人马,以经济诈骗的罪名立案对梁雄辉进行全面秘密调查(据一些知名的律师说,公安就是经侦最有钱,主要原因就是一个经济纠纷,只要某一方有点势力和后台,然后就可以报公安立案调查,经侦这边涉及的罪名一共80多个,只要立案任何一个生意人是可以随便逮着一个罪名给你安上去的)。
  在办案期间,据了解发现广安经侦办案人员一直使用梁雄辉的所谓“涉案”车辆(涉案车辆是高档进口车,办案人员开着很舒服)在办案,同时依仗报案的是“四川赖昌星”(赖大福)后台很硬,梁雄辉没有后台,经侦根本不怕,所以就大势到处寻找梁雄辉的几十年的生活轨迹(整个调查过程广安经侦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障企业经济稳定部门,没有尊重梁雄辉作为重庆市2012年10大新锐渝商,没有尊重梁雄辉作为酉阳县人大代表的资格合法权益,私下就代表某部分人的利益对另外弱势一方进行违规调查),就是完成“四川赖昌星”许下的威胁承诺,必须要梁雄辉消失或失去自由的目的。
  于是在2012年7月31日,广安经侦就正式刑拘了梁雄辉,然后又刑拘了一大批人,大部分都只是证人(已经全部释放),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37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梁应该释放或正式逮捕。而梁雄辉的亲属没有收到任何正式批捕令,于是询问梁雄辉广安代理律师,说在2012年9月7日,上午广安检察院同意正式逮捕梁雄辉,并在关押的监狱对梁雄辉本人宣布正式逮捕。
  在这里,作为一群普通员工也好,还是一群具有正义感的普通公民也好,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广安人民政府,广安公安局,广安检察院几个问题。
  1、广安市人民政府是谁的政府?代表了谁的利益?
  2、广安市人民政府的某领导是谁的领导,代表了谁在管理政府?
  3、广安市公安局是谁的公安局?代表了谁的权力在行使查办和逮捕公民的执法权?
  4、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是谁的检察院?代表谁的监督和检察权利在执行批准逮捕令?
  5、梁雄辉作为一个新锐渝商,作为一个县级人大代表,在正式批准逮捕的时候,是不是要相关人大部门批准呢?逮捕以后是不是要把批捕书正式交给梁本人的近亲属呢?
  6、是不是要逮捕一个人,就像广安检察院的某人说的,“我们要批捕一个人,只要认为有罪了都会逮捕,即使当事人是代表,地方人大都会批准,不敢不同意的”,这是什么样的办案逻辑,为什么一个公民或人大代表的身份在他们那里就什么都不是了呢?
  7、赖大福作为“四川赖昌星”就没有人管吗?
      一群在梁雄辉企业打工的员工在这里希望公平正义还存在我们这个可爱的中国。2、泸州商业银行 董事、四川最大民营担保暂停业务 多笔民间借款难兑付
一笔担保公司牵头的约数亿元过桥贷款,背后是房地产信贷政策收紧、过桥资金风险、担保公司资金链紧绷、民间拆借兑付困难等一系列事件的缩影。而在代偿率飙升的背后,担保公司资金流向待考。
  “为避免代偿出现,不少担保公司会帮助贷款客户组织资金先行归还银行贷款,再在银行续贷。而归还银行贷款的资金被称为“过桥”资金,这种情况在担保行业比较常见。”四川一位金融业高管说。
  近期有投资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由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昊鑫担保”)提供担保的多笔民间借款难以兑付。按投资者的自行粗略汇总,涉及民间债权数亿元,上述民间资金的直接借款人包括:昊鑫担保员工以及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定的公司。
际控制人图谱
  昊鑫担保是四川担保行业规模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之一。
  官网资料显示,昊鑫担保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金8.5亿元,公司投资人为泸州鑫福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鑫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昊鑫担保官网称,公司为“四川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成都市信用与担保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工商资料显示,泸州鑫福矿业集团持有昊鑫担保83%股权,四川鑫福产业集团持有余下17%股权。
  而泸州鑫福矿业集团的股东,为四川鑫福产业集团和自然人赖大军,四川鑫福产业集团股东则为赖大福和葛修琼。据信,赖大福为葛修琼丈夫,赖大福与赖大军为兄弟关系。
  四川鑫福产业集团为四川大型民营企业,官网数据显示,集团资产总额200亿元,净资产100亿元。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同时涉及金融、物流、化工、路桥建设
  其官网资料显示,鑫福产业集团在金融板块拥有四川鑫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昊鑫担保有限公司、成都全孚小贷等。参股泸州市商业银行、达州市商业银行。赖大福于2015年1月还出任泸州市商业银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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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单一,并且实力雄厚,是他们业务人员当时向我们推荐项目时候说的,我们也是看中了昊鑫担保的股东背景和实力才投的。”投资者Z女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神秘公司转款通道
  多位投资者介绍,他们通过昊鑫担保的业务人员推荐,通过三种方式参与民间借贷。
  其一为直接借款给昊鑫担保的员工。
  昊鑫担保内部员工介绍,其参与的一笔民间融资流向为:瑞康公司2014年4月在某银行有4000万贷款到期。当时,瑞康公司向四川福元肉类食品公司借款2000万用于这次转贷。
  2014年5月,昊鑫员工H某向刘先生借款1500 万,放款当天经中天合讯账户转入四川福元肉类食品公司账户替瑞康公司还款。上述1500万借款,由昊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且由昊鑫担保出具董事会决议。
  昊鑫担保法人代表张阳介绍,中天合讯为昊鑫担保公司员工朋友所开设,多年来并无具体业务,被昊鑫担保拿来作为转账渠道。
  张阳2014年12月前为昊鑫担保总经理和法人代表,此后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担保公司如果通过壳公司转账,很可能是为了规避自身成为放贷主体的违规行为。”某担保公司业内人士认为。
  有债权人反映,他们亦曾直接借款给像中天合讯这样的壳公司,或直接借款给昊鑫担保推荐的借款公司。
  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这些民间债权人一直认为,上述债权应该是昊鑫担保主导的“过桥借款”,应该由昊鑫担保公司来兑付或代偿。
  金地源项目过桥贷款路径
  “(昊鑫担保的)民间资金中,不少投入到了四川金地源凯帝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投资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约2亿民间资金被借给自贡商人泰丰集团董事长宋元刚,用于金地源项目在偿还前期民间资金和获得浦发银行(15.87, -0.50, -3.05%)贷款之间的过渡。这一数据未得到昊鑫担保方面的确认。
  金地源地块位于成都市蜀都大道旁,原属于四川金地源实业西昌公司。
  该公司收购土地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同属鑫福产业集团的四川鑫孚投资。按照昊鑫担保法人代表张阳的说法,四川金地源实业西昌公司通过1亿自有资金和来自鑫孚投资的4亿借款,收购金地源项目地块。地块价值为5.2亿。
  此后西昌金地源公司无力偿还鑫孚投资的4亿借款,地块被鑫孚投资抵偿。
  2013年9月,鑫孚投资将地块卖给自贡地产商宋元刚,宋除了部分自有资金外,又向四川金鼎产融控股集团(下称“金鼎投资”)以月息2分的代价借款3亿,此后借款到期。
  鑫孚投资虽然在股权结构上和昊鑫担保并无关联,但在张阳口中,鑫孚投资被表述为昊鑫担保的“上级管理机构”。
  2014年中为归还金鼎投资的3亿元,宋通过昊鑫担保向民间借款3亿。宋元刚打算通过从浦发银行获得的4-5亿贷款,偿还上述3亿民间资金。
  然而在完成金地源地块抵押后,浦发银行贷款并未如期下放,宋元刚的企业也遭到了金融机构抽贷。
  自贡官方媒体《自贡日报》2015年1月7日的一篇报道中写到:大宗商品降价、信贷收紧、房地产市场低迷、扩张过快是泰丰集团在2014年陷入资金困局的“大因素”。
  “加上当时昊鑫担保出现多笔代偿,使得担保公司资金紧张,也就无法兑付上述民间借款。”张阳近期对民间债权人说。
  高代偿迷局:谁的财权?
  多位民间债权人的借款合同显示,他们对昊鑫担保关联方的借款期限从1个月到6个月不等,合同到期时间从2014年3月末至2014年底之间。
  “在2014年3月末开始出现部分不偿还,到5、6月份就开始大量不偿还民间资金了。”有民间债权人说。
  债权人自发不完全统计,约有数亿元的民间借款在到期后没有得到偿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昊鑫担保的股东方四川鑫福产业集团,该集团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回应采访需求。

就在2015年1月,四川省银监局仍然坚持审核批准对 鑫福集团实际控制人的 泸州商业银行 董事 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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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赖大福于2015年1月还出任  泸州市商业银行 董事 xin_310112130827218075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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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5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帖《“煤霸传奇”四川珙县大黑社会头目刘勇的前世今生》发布至今,引发众多网友围观热议。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迫使吴、陈两人悲壮地“现身说法”呢?他们为什么不走“正规渠道”反而选择“广而告之”以博人眼球呢?

简而言之,所谓的“大黑社会”其实是四川鑫福集团珙县分公司,是一家以煤炭经营为主业的民企。帖子称,“自诩比赖昌星还牛”的该公司负责人刘勇,为垄断当地煤炭经营,豢养黑社会性质的打手200多人,私藏仿54式手枪和违禁刀具,以威胁、恐吓、打砸、伤人等非正当手段,排挤正当竞争对手,强迫交易,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举报人吴长平、陈建波也是受害者,曾与刘勇同行。帖文反映,他们曾经通过正当渠道举报过,但珙县公安局对这个“赖昌星”式的人物似乎很“客气”,总是象征性地作些“不疼不痒”的“处理”,对其明显触犯刑法的犯罪事实似乎“毫不知情”!

比如陈建波,其在2011年6月12日被5名蒙面杀手连砍50多刀,其中一人还不忘警告:滚回泸州去买煤炭。此事全巡场无人不知。陈建波后来侥幸捡回条命。人命关天的大案,明显的动机和线索,公安机关竟然侦查至今未果,可见玩忽职守到了何等地步!

    “正规渠道”被堵,受害人状告无门,“凶手”逍遥法外。无奈之下,他们才选择了网上实名举报,渴望网友们能关注他们的不幸遭遇,渴望舆论能帮助他们讨回公道。

    那么,在“为谁说话”的问题上,当地公安为什么会犯浑呢?估计是因为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玩人的全身发软吧。据称,刘勇开了一家当地最大的类似赖昌星红楼的“多功能”洗浴中心,养了百十多号“姿色不凡”的“女技师”,多次接待过当地公安系统的要员。至于领导去那儿做什么,帖子中没有交代,我倒愿意相信是去“秘密办案”的。

    对坏人宽容,就是对好人残忍;与犯罪分子称兄道弟,就是与人民群众为敌。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公安机关应该嫉恶如仇,秉公执法,立场分明。不如此,人民怎会有安全感?不如此,政府怎会有公信力?

    因为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悲剧还少吗?校车超载惹祸,鲜花般幼小的生命早早凋谢,你们做了什么?醉酒驾车,无辜的路人喋血街头,你们做了什么?认识不算强奸,妇女惨遭凌辱,你们做了什么?联防队员施暴,丈夫隔壁忍辱,你们做了什么?城管暴力“执法”,老人惨遭毒打,你们做了什么?……

血淋淋的教训,受害者的哀号,一次又一次刺激着公众们日益脆弱的神经。在不幸面前,我们的公安机关为什么总是慢半拍呢?为什么对一些“坏人坏事”总是熟视无睹呢?为什么对它们不采取“零容忍”的措施呢?

可能有人认为:刘总是珙县的纳税大户,得好好供着。如果是这样,我想群众会坚决反对的,受害者会伤心欲绝的。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凭什么有钱有势的犯罪分子会得到优待?这样下去,老百姓恐怕都会变成“老不信”,对法律和政府彻底失去信心。

当前,国内营商环境的持续恶化,与此类匪商不无关系。党中央一再强调要优化投资环境,鼓励民间投资,进而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如果都像珙县这样的优化法,会有正当的商客欣然注资吗?

好事难出门,恶事传千里。厦门的赖昌星罪大恶极,终被绳之以法,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好事;可四川的“赖昌星”还很嚣张,还在法网之外逍遥,还会继续作恶。至于能不能把糟糕的事变成好事,把群众和受害者的怨气变成打黑除恶的士气,就要看宜宾和珙县“有关部门”到底是为谁撑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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