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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高县民政局和高县公安局给百姓的滑稽回复!大家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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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级政府领导请看!四川省高县民政局在关于回复本网站《莫名其妙“被离婚”了!请宜宾市高县双河乡派出所和宜宾市民政局给我一个说法!一贴的滑稽笑话、愚弄百姓的回复!大家评判!

楼主在网上已经发出当事人(钟福培)的释放证明!妻子(陈孝飞)的户口是已婚及身份证!而高县民政局的回复是:钟福培没有和陈孝飞办理过离婚证!是陈孝飞在婚姻登记所要求补办结婚证时,由于经办人工作失误错把结婚证当成离婚证办给了陈孝飞!那么请问当事人要求补办结婚证是什么理由?向其提供的什么书面申请?在之后2014年2月24日陈孝飞与李宗明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无效离婚证到婚姻登记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在办理中又失误审核当事人离婚证不是要件,只重点对离婚必要的两个要件(当事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进行了仔细核对,特别是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结婚申请申明书进行了认真检查,两人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均为“未婚”,两人填写的《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婚姻状况栏也是均为“未婚”,当事人也当场对自己的声明和承诺进行了确认签字,经办人按照规定为其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请问在我们高县办理了那么多结婚证和离婚证,难道偏偏就只有陈孝飞一个的事情上失误吗?对方当时出具的书面手续呢?而她来补办结婚证和又来办结婚证就有那么巧都是同一个经办人吗?如果不是同一个经办人办理的,难道你们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都是这样上班工作的吗?关于高县公安局回复陈孝飞是2015年1月5日,因婚由双河乡迁往庆岭乡,符合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那么请问民政局和公安机关!既然民政局说陈孝飞的户口薄上是未婚,而楼主发出她(陈孝飞)的户口是已婚呢?那你们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难道是双河乡派出所给她的户口簿做了假吗?你们公安机关又像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一样失误吗?如果她办理结婚登记出具的户口簿不是你们双河乡千秋村的话那她又咋在你们双河乡迁走户口呢?这些事情作为你们高县民政局和公安局咋解释呢?难道结婚生子后离婚就是未婚了吗?就算她办理了假离婚证那她的户口也还没有与钟福培分户啊?你们派出所的分户手续呢?即便假离婚证和分户成立那刚一岁零一个月的儿子又是咋处理的呢?

作为地方政府各职能机构部门!你们在遇到问题不纠正!反而诸多狡辩!不认识自己部门错在哪里?随便回复老百姓!敷衍愚弄!真是可悲可叹啊!不知有没有上级政府领导清查管管啊?咋就不关心一下老百姓呢?望社会各界人士和网友支持!望上级政府领导重视清查!还老百姓一个正义!纠正职能部门的不正之风!评判一下他们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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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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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6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详情请看宜宾市泡菜坛http://bbs.ybbbs.com/forum.php?m ... D258%26typeid%3D258

和麻辣社区http://www.mala.cn/thread-12171737-1-1.html的详细情况!

以上标题是关于,少了一个(于)字请网站工作人员帮加上谢谢!

发表于 2015-7-6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笑了

发表于 2015-7-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大家跟进,相关部门必须给一个明确答复!

发表于 2015-7-6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和我经手的案件来看,经过应该是这样:当事人判刑,老婆在外找到了人想离婚,于是需要有与当事人的结婚证才能在法院离婚,于是补办了结婚证。
发表于 2015-7-6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非要严肃处理,这些都是相关部门的工作漏洞!

发表于 2015-7-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认为老百姓啥都不懂,就好骗,相关部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结果变成“专坑”人民的部门了。

发表于 2015-7-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人员完全是在找借口,哪有办理错的,而且妻子本来就是想离婚,什么叫办错办成离婚证,虽然现在都是红本本,但离婚和结婚字还是很明显的嘛,部门人员连字都认不清,是怎么完成工作的呢?太搞笑了,完全就是强词夺理!

发表于 2015-7-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部门的回答太奇葩了,完全就是在找借口。

发表于 2015-7-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能这样,政府回答的太爆笑了

发表于 2015-7-6 15: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了就好,穷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6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尚律师 发表于 2015-7-6 10:41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和我经手的案件来看,经过应该是这样:当事人判刑,老婆在外找到了人想离婚,于是需要有与 ...

哇!律师你好!你这样的说法,你要别人服你请你把法律哪条哪款发出来好吗?让大家分享下!法律是不是你说了算啊?你的律师资格证怕是用钱买的吧?请你看看http://www.mala.cn/thread-12195773-1-1.html民政局和公安局的回复好不好?

 楼主| 发表于 2015-7-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_Fz9OS 发表于 2015-7-6 15:54
习惯了就好,穷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朋友

谢谢你对我的关心!大不了他们就耍政治流氓嘛!大家懂的: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7-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是医治别人的,自己有病却不行。监狱警察改造罪犯说要遵守法律、懂法、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地方政府就是却是在教百姓咋弄虚作假,狡辩,推卸责任!

发表于 2015-7-1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有“被结婚的”,现在又是”被离婚的“,怪事真是层出不穷,你就告她重婚罪嘛

发表于 2015-7-13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所述和证据!高县公安局和民政局完全就是乱求搞!上级政府必须严查处理。太污了嘛!明明陈孝飞的户口是已婚!民政局却说是未婚!简直是在说瞎话嘛。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高县公安局敢把陈孝飞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手续和证明给当事人(钟福培)或公开在网上发出!就证明没有什么?如果不敢给当事人或网上公开那就诚请上级政府清查!

高县民政局也是只要敢把陈孝飞办理离婚证和再结婚证的相关手续证明提供给当事人和网上公开发出!让全社会证明你们没有违法违纪,如果不敢那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了。网友期盼高县公安局、民政局能在网上发出,证明你们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没有违犯渎职罪!

发表于 2015-7-1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告她重婚罪,看她承认是怎么办出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7-1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w铁笔无情 发表于 2015-7-16 22:14
就是告她重婚罪,看她承认是怎么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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