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人民出版社2010.12版 刘斌夫《新体制经济学泛论》电子书 第一章 古典与传统经济学新论——主流经济学思想蠡测 分配有两个层次。初级层次意义上的分配,是把生产资料分发给生产单位或把消费品分配给消费者。中高层次意义的分配,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即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产品或价值在社会上不同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分配。分配的方式取决于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 分配的原则至少有两大系统。一是按劳分配,二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不仅是公有制经济前提下国家对全体劳动者的分配原则,同时也是私有制经济为主导的资本主义高级阶段资本家或企业主对雇佣员工的分配原则,而且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原则之一。按劳分配遵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须要特别纠错和正本清源的关键是非问题是:无论何种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下,管理、研发、经营等也是劳动,而是比体力劳动更为复杂更智力化技术化的高级劳动。按劳动分配实际上应该升级为按劳动价值进行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资本主义高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情势下极为重要的分配原则。生产要素(劳动、技术、资本、管理等)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手中获得报酬与利益的经济行为,称之为按要素分配。其要旨是:参加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分配客体是各种要素共同作用创造的价值;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和贡献大小是分配的标准。 分配是国民收入的主要取得形式。 分配仅是手段,而增加国民收入才是目的。 战后恢复期社会矛盾冲突尖锐背景下的日本上世纪六十年代出台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颇值改革开放30年至今的“后改革时代”中国所借鉴。1960年,自民党早期政治家池田勇人当选日本第58届首相,上任伊始即推出10年内实现国民收入倍增的积极财政政策和经济方略,以消除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减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差异和国民收入翻番、扩大内需为目标。次年,日本政府公布了大规模宏大空前的财政经济预算案,总额1兆9527亿日元,比上一年增长24.4%。推行减税、下调利率和贸易自由化,促进家电产业革命,增加农行补贴,刺激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提工资,鼓励消费,拉动内需,一系列卓具成效的战略举措,使新政实施第1年国内经济增长率即达9%。7年实现国民收入翻番,提前完成倍增目标。1968年,奠定了日本作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的地位。 尤值提醒的是,日本的倍增计划实施背景,是激活与充实社会资本,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充公共服务体系,倡导产业多元化,依靠市场经济活力,配以政府激励手段来完成国民收入倍增的。 中国大陆如今已跃居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并于2010年第二季度以GDP1.33万亿美元宣称已超过日本1.28万亿美元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2009年中国大陆人均GDP3677.86美元,仅为同年美国人均GDP46380.91美元的7.9%或1/12,仅为同年日本人均GDP39731.04美元的9.3%或1/11。中国大陆人均GDP世界排名低居2007年的105位、2008年的104位和2009年的第99位,而且国民收入普遍偏低,工资增长幅度连续多年远低于GDP增长速率。现今还有1.5亿人未能达到联合国规定1天1美元收入的国际最低标准。中国自己规定的贫困标准为每年收入不足1196元人民币,只相当于每天0.5美元。而10%的极少数人群占有41.4%的社会财富。贫富悬殊,价格扭曲,内需不足。 有专家指出:如果年均工资增加15%,5年即可实现国民收入翻一番。 中国必须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对均衡化和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均等化,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多元化,实现产业转移升级,降低税率,促进贸易与国际合作,较大幅度提高国民工资等收入,实行财富再分配即“削富济贫”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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