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辆。(内宜二大队供图)
每一辆车都有唯一对应的车牌号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逃避违章,却给自己的车牌穿上“马甲”。7月29日,高速交警内宜二大队就查获了一辆套牌车辆,驾驶员被依法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还将面临记12分、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处罚。 当天上午9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A5Z2A3的小型轿车驶入宜宾北收费站,当时收费系统显示号码异常,内宜二大队民警便上前查看。经仔细观察,该车车牌号颜色较浅,且车牌上的数字和字母是通过号牌粘贴上去的。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停车,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据执勤民警介绍,驾驶员不仅不听指挥,还加大油门往进站通道行驶。另一名执勤的民警随即要求收费站关闭该车所在的进站通道,并在其后方停放了车辆,防止其倒车逃逸。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该车驾驶员出示证件并表示配合调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欧某驾驶川QDZ277小型轿车,长期在宜宾、成都两地往返,由于高速公路监控较多,为避免被电子警察抓拍,经朋友介绍在成都购买了一共8块号牌贴,在上高速公路时就将车牌号为“川QDZ277”的字母“Q、D”和两个数字“7”通过号牌贴变造为“A、5、A、3”,使“川QDZ277”的原号牌变造为“川A5Z2A3”,在要下高速公路的时候再将号牌贴取下,而欧某的行为属“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欧某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涉嫌偷逃通行费,内宜二大队还将此情况通报至高速公路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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