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南河坎的“吃人”涵洞不再“吃人”,不只是立警示牌就了事 邛崃几年来在城区南河,筑了几道堤坝,形成几个小湖泊,为邛崃古城增加了水的灵性,提升了临邛的风景品味,生态环境得以改善,这是政府非常得民心的民生工程,深得老百姓的称赞。 但是,那个筑坝形成的涵洞却成了隐患。前些日子,我去拍片,看到几个老头在那里指指点点,他们说,那个涵洞危险,人如果掉下去,水流急,旋涡大。会没得命的。他们的担心后来不幸成为事实。据报道,有一年轻人掉到涵洞,溺亡了。还听人说,此类危险已经发生多次了。老南桥那个堤坝是邛崃人消夏人流聚集的地方,人们喜欢在南河里踩水嬉戏。以后会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没有人敢保证。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如何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了。 昨天,与朋友去南河拍片。看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在沿河立了很多警示牌。大致是生命可贵,不要下河游泳之类。简直是三步一牌,五步一匾。提醒公众注意安全,政府做得不错。但政府的职责不能到“立牌牌”就止步了。 例如交通安全,一方面宣传要老百姓遵守,不要违章,另外还要有硬件配套,像建设人行天桥,红绿灯,拦杆,安全岛之类,对那些易发生交通事件的道路,还要进行改造。 举两个例子。国外有一座桥,具体哪个国家,记不清楚了。经常有人从那个桥上跳下去自杀,按理说,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是完全免责的。你自己主动要找死,与政府何干。但政府没有不理不睬,当地政府,不只是用非常温馨的语言立了牌子,劝告轻生者,爱惜生命。自己就免责了。还加高加密了防护栏,在桥的两侧加了救生网。使轻生者不容易得到目的。还有邛崃那些年,因为西河取砂石,形成了一些水坑,淹死了两个娃娃。后来政府除了立警示牌外,还派推土机把那些坑推填平,我当时看了觉得很人性,心里很感动。这两件事情说明,政府对于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只停留在已经告知了,就免责了这个阶段。 “吃人”涵洞的隐患必须消除。否则悲剧还可能发生。譬如,把涵洞口径改小,增加数量。或者改涵洞为明流。。。。。总之,要尽量消除各种危险因素,这方面专家有办法的。 有关政府部门立了好多警示牌,很好,但是下来对隐患的整改更重要,应该说,这也是“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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