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水务局 关于中元节(七月半)期间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等祭祀品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干部、职工、市民要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采用网上祭祖、鲜花祭祀等形式,主动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在指定区域内文明、清洁、安全祭祀。 二、中元节(七月半)期间,严禁在城区街道、主城区河道、铁路两侧、绿地、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地下通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等祭祀品,禁止燃放孔明灯、漂放河灯。 三、8月25日至28日期间,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将及时予以处置。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如确需焚烧香蜡等祭祀品,请市民到以下临时划定的地点(有标识提醒)或不易引发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的空旷区域进行: 涪城区:高水南街原高水批发市场空地、洞天公园上方空地、绵阳中学正门左前方断头路、圣水七队铁路边上空地、圣水明珠旁停车场空地、巡特警八大队旁垃圾转运站附近空地。 游仙区:沈家坝芙蓉路南段30-31号(世纪三江外河堤及在建工地)、24公司临时市场空地、小岛村断头路、老龙山原板房小区空地。 高新区:普明北路至黄家祠社区(拾阶公馆带阶梯大门口两侧、外国语学校旁停车场工地内、黄家祠社区居委会对面堡坎旁)、虹苑路社区火炬实小旁空地、原进城便道(铁路沿线)、樊华似锦四期工地、人和天地小区背后空地、布鲁斯河堤空地、飞云大道张家营居民区对面围墙内。 经开区:群文万达对面空地、板桥嘉来小区东面路边空地、南区花园城南一号对面路边空地、七号路尾段处(桃园村八社)、万达CBD南面河坝处。 科创区:财元路大河堰(上马社区旁)、八角南路八角村市场对面空地、元通小学斜对面空地、科园社区居委会对面空地、华润中央公园四期工地斜对面空地(板房对面)、启明星和半山会所间空地。 教育园区:西园村村委会以西约200米处右侧空地。 特此通告。 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水务局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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