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集中专项行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打击“地下钱庄”;已查处66个“地下钱庄”窝点,涉案4300亿元
8月24日,被称为“股市救火队长”的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集中统一行动。
孟庆丰表示,“地下钱庄”成为各类经济犯罪赃款出境外流的重要通道。其中,证券犯罪也借助地下钱庄外流资金,严重干扰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
据警方透露,今年7月,上海警方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其非法所得的数亿元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了境外。
截至昨日,警方已端掉66个“地下钱庄”,涉案资金达4300余亿元。
据孟庆丰介绍,此外,地下钱庄还是贩毒、涉恐犯罪、非法集资、贪腐等犯罪活动赃款转移工具;另外,“地下钱庄”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新京报首席记者 涂重航
2015年8月4日,佛山市经侦支队对一宗涉嫌非法经营的“地下钱庄”采取收网行动,行动中捣毁2个窝点,当场查获假公章、合同章300多枚,以及大批财务账册单据,涉及金额初步查证超过200亿人民币。
这次代号为“银鹰二号”的破案行动,只是广东省开展多起打击“地下钱庄”的一个案例,除此之外,辽宁、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公安机关近期也破获30余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据警方透露,其中有些在侦案件中,还涉及到中纪委发布的100名“红通”人员的赃款转移。
港商被骗牵出路边“地下钱庄”
深圳警方今年8月破获的一起涉及12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线索来源一起涉嫌诈骗港商的案件。
今年80岁的港商陈某,有意将在大陆赚取的资金转移到香港账户,他的一位熟人——某国有银行支行负责人沈海生则向他介绍,自己有外汇管控指标,可以帮其将将资金转移到香港。
随后,陈某按照沈海生的要求,将6337万余元分3次汇到沈海生指定的李某账户上,沈海生还收他200万元好处费。
而实际上沈海生并未通过银行渠道转账,而是通过“地下钱庄”帮其汇款。而陈某有800万元一直没有收到。而后,沈海生于2012年11月辞职逃匿,至今陈某还有625万元没有归还。
据深圳宝安经侦大队调查,陈某的钱汇入李某账户后,在短时间内又被转移到5个可疑账户,随后又迅速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这些钱最终流向都是香港陈某的账户。但最后一批资金在中间环节出现问题,他的800多万元未到账。
至此,一个帮人向境外转账的“地下钱庄”浮出水面。相关涉案人叶晓莲、叶镇城两姐弟等人被警方控制。
随后,警方对叶氏姐弟等人相关的200多个银行账户的梳理,发现他们调动数十人从事“地下钱庄”业务。
调查中,警方发现去年4月份的一个涉及约2亿元的诈骗案件中,涉案的陈远祥等人出逃前,曾在罗湖区忠记兑换点向该兑换点的家庭成员账号转账8532万元。警方发现,帮陈远祥向香港汇款的“地下钱庄”也与上述沈海生汇款的“地下钱庄”团伙有关联。
6月2日,警方收网抓捕,共抓获叶镇城、叶晓莲、郑晓生等涉案人员30余名,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个,查获银行卡30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120亿元。
遇“大单”可调数百人帮忙转账
据叶氏姐弟等人供述,他们平时就在深圳某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他们已经形成已亲属、同乡、朋友联系的组织,平时各自兑换,一遇到大单就通力合作,甚至调动数百人帮忙向境外转账。
叶晓莲,1978年出生,广东汕头人。从1999年起,叶晓莲就已在深圳西乡步行街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据叶晓莲供述,在步行街像她这样从事外汇买卖的人很多。一些人手里有港币、美元,或者需要用人民币换港币、美元,嫌到银行兑换麻烦,就会来找他们换。他们换的价格和银行相差无几,有时会高几块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块钱。”
另据叶晓莲介绍,一旦碰到大单,他们会打电话给曾向他们收购过外币的“上家”,在确定对方收货或有外币时,才会接单。操作手法一般都是客户在境内将人民币打给叶晓莲,叶晓莲再将钱打给上家,上家再通过香港的账户,将港币打到陈先生在香港的账户上。
叶的上家基本上也是深圳人,但在香港开有账户,可以双边操作,而她们姐弟俩只是中间介绍,自己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而他们操控的众多银行账户,则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办的,用以进一步转移资金。
另外,与叶氏姐弟同案的疑犯郑晓生则是在深圳罗湖口岸开设一家商店,表面卖水卖烟,暗地里却兑换外汇。郑晓生称,他们一般很少换大额的,如果有大额资金需要跨境转账,也是通过香港的上线账户操作。
专案组查明,该团伙以家族关系为纽带,既各自经营、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罗湖、宝安的8个窝点开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境内外网上银行以及境内本外币现金交易,在非国家指定交易场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和外汇买卖活动。
“对敲”转账隐藏资金进出痕迹
除了深圳警方破获的这起地下钱庄案外,从今年4月以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中,共破获重大案件30余起,抓获16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300多亿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说。
束剑平表示,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深圳叶氏姐弟等人的案件中,正是“跨境汇兑型”的典型代表。按照叶氏姐弟和疑犯郑晓生的供述,他们与香港账户联合转账的方式行内俗称:“对敲”。
据介绍,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开设账户或通过境内外合伙人实现资金转移。境内“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的资金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内。如果“客户”要在境外将资金打到境内,操作过程则相反。
“看似境内资金在境内流动,境外资金在境外流动。资金都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实际上已达到为客户转移资金的目的。”束剑平介绍,境内外账户通过“对敲”转账,各自接客,并按照固定时间平帐,打到两地账户平衡。“如果香港合伙人账户当天支付的多了,他会把钱通过境内账户打给我人民币。”郑晓生说。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还会招募大量的人携带外币直接“人肉”转移,这些带款出境的人俗称为“水客”。
警方介绍,除了帮人向境外转移资金外,“地下钱庄”还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他们在国内外汇黑市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另外他们还帮人“支付结算”,不法分子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支票非法转移到个人账户,或者直接兑换成现金。
贪腐赃款等“借道”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不问客户的身份,不问钱从哪里来的,没有银行的审批等手续,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这些,将地下钱庄作为转移资金的暗道。”深圳专案组民警刘明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欧阳雄处长表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的资金很多都是拿不到台面上的,老百姓要用上地下钱庄的比例很小。地下钱庄做为一种服务型犯罪,看似与普通民众关系不大,但像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这种直接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犯罪活动,地下钱庄成为其转移赃款的工具。
8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表示,近年来,我国的地下钱庄违法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发案,涉及外贸进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个社会经济行业。
据介绍,地下钱庄日益成为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金融、证券、涉税、商贸、侵权伪劣、涉众等几乎所有经济犯罪案件均涉及到地下钱庄活动,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偷渡、贩毒、走私等其它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中,地下钱庄的“黑手”也屡见不鲜。
警方以往破获的案件显示,走私、贩毒、电信诈骗、贪腐等犯罪活动中,赃款往往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国外。
“地下钱庄实际上助长了上游犯罪。”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表示,地下钱庄的猖獗,也反映了上游犯罪的猖獗。另据李明照透露,一些案例显示,恐怖分子的资金也通过地下钱庄进出。
另据透露,曾引起关注的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巨额赃款转移到国外。而同样备受关注的河南周口中储粮案,曾任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的乔建军,也是利用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到国外。
暗渡资金不排除股市“热钱”
李明照介绍,地下钱庄的特点是不受政府监管,协助客户进行跨境汇款,不问客户身份,不需要客户提供证明性文件,比较隐蔽。正因为有这个特点,特别容易被洗钱、恐怖活动利用。
另据欧阳雄透露,地下钱庄的另一个危害是扰乱了市场秩序。地下钱庄境内、境外资金分别流动,人民币和外汇分别交割,这样一来,在国际收支统计、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中均无法显现,对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国内利率水平和内外部经济均衡状况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由于地下钱庄的交易资金量大且隐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资金通过该渠道流出我国,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钱庄,为该外资公司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达数亿元人民币。
“当前我国地下钱庄的整体形势非常严峻,地下钱庄的危害全面加深加重。”李明照如是说。
在深圳警方打击的两起地下钱庄案中,均为客户的资金被骗引起警方对地下钱庄的注意。部分涉案“客户”称,他们选择地下钱庄转账,是因为地下钱庄“诚信度”高,比银行更加灵活优惠,而且收取的手续费较低,交易额大的话还有优惠。但警方指出,有案例表明,这些地下钱庄也存在风险。一旦汇率发生变动,地下钱庄经常也存在逃单、卷钱逃跑的情况。
李明照透露,此前的一些地下钱庄案中,一些地下钱庄看客户的钱多,结果出现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
多部门将联手强化打击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使用假身份证开户,开设大量人头账户,利用多层级、跨地区转账,再加上使用网银、第三方支付转移,其资金转移不但迅速而且隐蔽,追踪资金难度很大。
在深圳叶氏姐弟等人的地下钱庄案中,办案民警发现与其往来的客户账号至少有1500个以上,但在调查时,有的客户不配合警方的调查的,有的账户在境外取证困难,最终只调查到了不到300个,并不能真实反映出与嫌疑人对应的非法经营数额,而法院对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更多地采信客户指认的数额度计算,这就导致法院在量刑时对疑犯轻判。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表示,由于处罚太轻,没有形成震慑,导致一些地下钱庄的人员出去后重操旧业。对此,李明照进一步解释说,这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证据标准的认定和适用法律的问题,直接制约了打击效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地下钱庄对国际社会来说也是一大‘毒瘤’。”李明照说,地下钱庄绝非中国独有,也不是现阶段才出现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表现为“地下哈瓦拉”“地下汇款机制”等,但无论是什么形态,国际社会都始终对其“零容忍”。
李明照表示,公安机关下一步将与人民银行、外汇局、银监会等合作,建立快速高效的资金调查机制。
据警方介绍,当前我国多个部门联手强化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打击,下一步,公安机关、央行等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强化线索核查、资源共享、协同打击,争取再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