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院 院长:为了让领导及时看见我的诉求,现将《申请书》以公开信形式发布,实属无奈:因我多次向贵院网站“院长信箱”发送该《申请书》均无果(是我操作有误?);我又多次向贵网站“网友留言”发送,均显示:对不起,系统维护中,请稍后再试。
请贵阳中院尽快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
—致贵阳中院院长的公开信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军院长:
“遵义驻京办购房多付款案”(委托代理人:周立新律师、徐昕律师),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当月(2015、5、25)经贵院审查后立案,今天整三个月了,请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第一条有关“法院公正”“及时审理”的规定尽快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解决争议”“保护权益”。鉴于该案历时长、关注人多、影响大,贵院的这次判决,将载入史册!
事实和理由:
1998年7月,北京在查处一经济犯罪案件时,暴露出我单位(贵州省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简称:遵义驻京办)原负责人1995年在北京丰台区为单位购房时人为多付款100多万元的问题。
我国著名法律专家单长宗、张泗汉、梁宝俭经集体论证后,为该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北京在查案中暴露出来的所有证据(购房合同、房产卖契、房产证、发票等)形成证据链证明,购房中人为多付款121.96万元并涉嫌职务犯罪等问题。
我在履行驻京办副主任职责、按照专家和律师(北京蒋援民等八位律师愿为追回多付款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提出追回多付款要求后遭遵义市领导坚决反对,并对我实施各种残酷打击迫害至今,还累及我的老红军父亲和支持我正义行为的同志(遵义包括有老红军、老八路在内的几百位老同志联名呼吁、北京不少于50位部长级领导关注、大批法律专家、律师、记者等)。
2000年8月,我和遵义部分老干部(赴大连疗养途径北京)在参观北京市检察院主办的“北京市预防与打击经济犯罪”展览会上实名举报了该案,主办方当场按照“案发地”管辖原则受理该案并移交丰台区检察院反贪局办理。
2002年5月,北京丰台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我的举报给我下达“不予立案”通知。我不服,随即和律师向丰台检察院递交《复议申请书》。
2002年7月,我收到贵州省政府法制办代替北京丰台检察院反贪局给我来函,驳回我的《复议申请》。2002年8月,《法制日报》对上述枉法且荒唐的事件给予了公开批评报道。随即,该案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成为“公众事件”。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这个这个简单明了的问题,十几年都却得不到有关方面“认可”,至今还编造若干的谎言应对:2014年11月,遵义市纪委通知我返遵座谈,说遵义最近根据中央某领导的重要批示对该案又查了一遍,还是原结论“没问题”。我据理力争,说贵州省政府法制办代替北京丰台检察院反贪局驳回我的《复议申请》,这样明显的行政干预司法的典型腐败案例也“没问题”?他们不答。事后,我将情况给北京关注该案的各界人士汇报后,他(她)们叫我转告遵义市:到北京“案发地”来座谈……,我们帮助他们提供认识,看有没有“问题”。遵义没答复也没敢到京座谈。
今年5月12日,我为了顾全大局,使问题尽快解决,不顾同志们要求遵义到北京座谈的提议,专程到遵义和市纪委等部门领导座谈时,他们还是说“没问题”,我再一次据理力争无果的情况下,我提出最低要求,希望按照2007年底贵州省五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较为客观公正、并在北京向部分老同志现场宣布、2008年初又向贵州省委写出专题报告的结论(黔信小组办{2008}1号,摘要:对原遵义行署驻京联络处主任胡光华、副主任杨晓林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该信访事项久拖不决,并形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遵义市纪委调查组组长刘建峰等实行责任追究;对张抗美同志为维护国有资产坚持多年上访的行为应给予肯定;对张抗美应该报销的有关费用,遵义市驻京联络处应按财务规定给予报销)处理该案,他们说该“结论”被贵州省某领导否定了,我不相信对一个多部门的结论,一个领导说否定就否定了,所以,请他们出示否定的有关材料时,他们叫我找贵州省领导。5月14日,我到贵州省上访无人接待。给贵州省纪委书记的秘书发短信(2008年7月,贵州省纪委曾当着我和律师的面答应最迟当年9月给我该案结论至今无果)无人理睬。
案子多年没有“结论”,我及支持我的同志们长期处境维艰……。
5月25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当月,我和律师、北京老同志委托人到贵阳中院起诉“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并立案。
通过诉讼讨“公道”要“结论”实属迫不得已,目的是为了解救因此案还在蒙冤的同志、告慰因此案无果而死不瞑目的社会各界正义人士,有许多是当年反法西斯战争的勇士们!
社会各界见义勇为、仗义执言、穷尽一切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决不是帮助我个人,而是让社会“诚信”“公平正义”回归,守住“底线”!
我虽为该案历尽艰辛和煎熬,但无怨无悔。为维护国家利益,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会一如既往风雨兼程直至最终胜利,这是我生命的意义!
此致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军院长
申请人:张抗美
2015、8、25
申请人电话:13701199936
申请人地址:北京市南三环中路西罗园二区七号楼遵义驻京办张抗美收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