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高坪区计生指导站出具的回执,我们是不会办理生育证的。”高坪某社区妇女主任这样说道。办理生育证必须要高坪区某某某指定医院所出具的回执,而没有该回执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生育证。
楼主的妻子已经怀孕7个月,眼看孩子即将出生。就电话咨询某社区妇女主任询问,从社区妇女主任处了解到,办理生育证需到高坪区某某某指定医院进行孕前健康检查。后楼主带上妻子去某某某医院时,被告知:“女方已经怀孕,无法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回社区说明情况即可。”楼主回到社区询问怎么办时,被告知没有医院的回执比较麻烦,需到女方户籍地出具《初婚证明》、《第一胎证明》、《无收养子女、继子女证明》等情况的证明。随后楼主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却被告知:“《初婚证明》和《无收养子女、继子女证明》时可以通过民政查询的,但《第一胎证明》是无法出具的。”办证无果之后楼主再次回到社区时,被明确告知,没有相关的证明是无法办理生育证的。
办个生育证为什么这么难?“没有这个证,医院不能建档,不能产检,宝宝出生后不能上户,即使上了户口,也会被处以重金罚款等。”孩子已经7个多月,难道直到孩子出世时都还不能办理生育证?地方政策‘打架’、“各部门相互推诿”、“办理手续繁琐复杂”、“工作人员不作为”、“政府服务信息不畅通”导致现在都无法办理生育证。而根据楼主所知,在顺庆、嘉陵、南部等地方办理生育证时,只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即可。我在想高坪到底是不是南充的辖区,在高坪办理一个生育证为什么这么麻烦。
而根据2012年11月30日国家计生委发出《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的规定:
第二条、切实简化办证流程。第一,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第二,实行一次性告知。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第三,限时办结。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遵守法定要求和时限,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因特殊情况在法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四,特事特办。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要发挥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探索实行全程办事代理服务制。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第三条、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请问一下某社区妇女主任,究竟是我们老百姓怀孕错了,还是生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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