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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嘉陵区嘉南国际项目销售经理态度蛮横,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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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今年年初于嘉陵区嘉南国际项目订购一套114平米房屋共计49.8万元(总房款=建筑面积*单价),在3月份至9月份时间段内,主动打电话与鑫宇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房人员沟通,希望尽快与其签定购房合同。分别在3月份和9月接到售房人员通知,跟公司请假从攀枝花回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支付房款,但两次由售房部给我的合同上面的房屋建筑面积均写为72平方,而房款确写的是114平方的总房款49.8万元(合同上均未标注所购房建筑面积和房屋单价)。昨天我再次看过合同后要求他们将房屋建筑面积和单价写到合同上,但他们销售部经理强硬的说:房子是我的,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以前或许跟你谈的是以建筑面积买卖,但现在就要以套卖,你要买就签,不买不签就是了。。后面我们退而求次,要求公司跟我签定补充协议,在协议上注明建筑面积和单价,承诺保证给我办理114平方的产权,否则按产权面积与单价进行多退少补,但是他们不同意。今天早上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嘉南国际的人同意签定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涉及的结果是,房屋产权出现差异,均与他们无关。各位朋友给评评理,看下房地产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属于强买强卖,霸王条款。更甚至要求我要先交齐房款,才能看合同。
3月份要求签的合同_14448320723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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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合同1_1444832114029.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合同2_144483203599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签订的协议.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5 04:24
退房嘛,现在空房那么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5 05:08
亲,莫相信置业顾问的话!南充的好房子没有几个!说白了就是良心开发商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5 06:45
卖房子的都是一帮抢劫

发表于 2015-10-1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坑等你跳,为什么114平方变成72平方,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只有在社会上找几个大哥,才能够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5-10-1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买了,巨坑

发表于 2015-10-1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面积的时候,把送的面积都报给你,办证的时候,无产权的面积就不可能写在合同和房产证上了。这就是好多商家搞的所谓实得多少面积,算下来一个平方多少钱的把戏,听着是便宜了,其实是把无产权面积也算成了房屋有效面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5 09:15
房子是你在3月的时候买的 当时你以不在南充为理由 不交付首付款 多次欠你不要买 但是你一直要 没有办法 现在签合同 你不签 你对房子面积有问题 房子预测面积为78 但是修房子大了 房管局实际测量为114 你不相信 房管局的文件你也看了 你也报警了 警察来了 也不相信 现在你要求退房子交了一万的定金 现在要求我们赔你近4万 大家如果相信他的话 可以来当面了解

发表于 2015-10-1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5.98.x 发表于 2015-10-15 09:15
房子是你在3月的时候买的 当时你以不在南充为理由 不交付首付款 多次欠你不要买 但是你一直要 没有办法 现 ...

你已超出房屋建筑允许误差!

发表于 2015-10-1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5.98.x 发表于 2015-10-15 09:15
房子是你在3月的时候买的 当时你以不在南充为理由 不交付首付款 多次欠你不要买 但是你一直要 没有办法 现 ...

到底是怎么回事,说详细一些才能让大家看明白的!

发表于 2015-10-1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39.205.98.x 发表于 2015-10-15 09:15
房子是你在3月的时候买的 当时你以不在南充为理由 不交付首付款 多次欠你不要买 但是你一直要 没有办法 现 ...

既然房管局都测了是114了,为啥不敢到合同中写?都知道是114,还预测个啥面积,脑子有病?认购合同里写得很清楚,4645的建筑面积单价,你敢按4645*72.98=338992签正式合同吗?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予支持。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发表于 2015-10-15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购协议上也写了签合同按72.98签,产权为114,这样的认购协议你都敢签,都不知道怎么说你了,开发商也是,预测面积和产权面积能差这么多,还修啥房子,猪都比你们把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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