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书记:您好。 今天,一自称县住建局的女士就我本月3日给您写的第一封公开信来电(08387200705)。她要我回中江去找她“谈一谈”。因不知我给您写信,请求关注,约束相关部门和官员,她作为住建局工作人员要与我“谈”什么,还因这么多年已不止一次被死亡威胁,我明确表示,我不敢回中江去。既然她有事找我,就到成都来“谈”。接着,她如此前的许多官员一样,要我再次重复以前已向刘应刚书记、吴晓东副县长,以及其他众多县政府官员和近年几位住建局局长、主任诉求了无穷次的内容。我明确告诉她:我的诉求已对他们说得太多了(如此女士真是县住建局或其它政府部门官员或工作人员),没必要再重复。对方便武断地问我“是不愿意谈了”?我问她:你认为我除了以前已重复无数次的诉求外,还应该提什么诉求?我以前的诉求,你们的多次承诺难道都是儿戏?对方便急迫地挂断了电话。 周书记,今再次来公开信,请您过问一下县住建局用此电话的工作人员:我给您写信,它们要找我“谈”什么?请求责成它们明确地告诉我:我还应该向它们提已重复多次的诉求外的什么“诉求”?我已经提出的诉求,哪一条它们给出了能经公开辩论,能见天的结果? 祝您政通途坦! 李继超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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