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我们是在外务工的打工者,因为今年的医疗参保问题给你们致信,以往的城镇医疗保险都是在街道社区缴纳,家里邻居帮忙代缴,基本不存在什么问题,今年突然要求到银行缴纳,而且必须是工商银行的储蓄卡绑定才能缴纳,这虽然方便了群众到各银行网点缴费,但对于我们没有办理广安工商银行储蓄卡的人来说,就必须回广安办理工商银行的储蓄卡才能缴纳医疗保险。我们虽然知道缴纳医疗保险时间是9月至11月的20日,但主观思想认为在年底前还是可以在医保中心缴纳,在11月底,我请假回广安办理此事,到工商银行办理好储蓄卡,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已经停止收费,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现停止缴纳,要到2016年的9月才能缴纳了。这就意味着我的家庭成员2016年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在医保中心和我同样情况的人有不少,但我们没有办法找工作人员理论,因为她们说市政府的文件是这样规定的,我们没有看到文件,但我也相信她们工作人员不是故意刁难我们。对于我们中青年人来说,一年没有医保或许没有什么,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没有医保,还是存在巨大风险,尤其对于家中的老人来说,对我们的埋怨尤深。思索几天,提笔写信,有以下几个问题望领导们能思考。 一是:以往是在社区缴纳,邻里好友就可以帮忙办理。今年要去到工商银行绑定银行卡缴纳,政策的变化需要一个过渡期,不是人人都有工商银行的储蓄卡。办理银行卡必须本人回来办理的,周围邻居甚至家里老人都无法代办,第一年多了一些手续,是否可以延长交保时间。 二是:以往缴纳医保费用超过规定时间,再次缴纳,需从缴费之日6个月就能享受医保(曾经的记忆中的政策,是否准确不一定),而今年错过缴费时间,需到来年的9月才能缴纳,这样整整一年是无法缴纳医保的。 三是:改革发展,会出现许多新问题,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但核心点是应该维护群众的基本利益,医保是一个民生问题,缴费途径、时间可以更宽容些。 因此,望有关领导能出台相关文件,延长缴费期限,解决部分家庭的医保大事,减少家庭成员埋怨,化解部分家庭矛盾。 至此,衷心感谢领导。 一个渴望缴纳城镇家庭医保的人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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