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25岁小伙跳江自杀,4天后当地几名渔民打捞起他的遗体,索要1.8万元捞尸费。死者父亲邓钢明认为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渔民则认为收取辛苦费理所当然,1.8万算便宜了。因价格未谈妥,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在江中多漂了三天。最后经民警协调,邓钢明付了5400元才将儿子遗体打捞上岸。
●事发经过
>>小伙子跳江自杀,渔民捞起尸体
11月30日14时许,攀枝花小伙邓树超在密地桥上跳江自尽,渔民12月3日打捞到其尸体。经警方认定,邓树超系跳江自杀,排除他杀,并通知其父母辨认。
>>渔民要价1.8万元,尸体多漂三天
邓钢明看到儿子尸体,在江边失声痛哭。当时他们想把儿子尸体带走,但打捞的渔民要价1.8万元,称不给钱就不能抬走尸体。邓钢明表示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当时参与打捞的渔民一共有6人,自己哭着求他们,一人给200元的辛苦费,但被拒绝。“经讨价还价,他们最后表示要8000元。”因拿不够钱,邓钢明只能任由儿子的遗体漂在江中,自己回家筹钱。
12月6日,已是邓树超跳江身亡的第7天,其遗体已泡得十分肿胀。在警方协调下,死者家属支付渔民们4600元报酬和800元清洗、搬运费用后,将遗体拉到了殡仪馆。
●各方说法
>>渔民:收一万八算便宜了
打捞起邓树超遗体的渔民:当地并没有专门的打捞公司,一般都是渔民才愿意捞尸。打捞起尸体很不吉利,而且他们付出了成本,所以收辛苦费是理所当然,一万八算便宜了。据现场一名渔民讲述,今年10月27日,在打捞到遗体上游几公里处的雅砻江流域发生一起塌方事件,当时打捞到两具遗体,一个收费是3万多元,一个是2.8万元。
>>邓钢明表示,这些钱是向亲戚借来的,渔民收的捞尸费太贵,是在“挟尸要价”。
>>当地消防支队:若家属遇到类似种情况,可拨119找消防救援,打捞遗体,消防官兵是不会收费的。
●法律解读
◆渔民捞尸,能不能索要报酬?
>>川师法学教师蒋健:打捞尸体属无因管理的帮助行为,渔民可以据此主张适当补偿。
>>律师吴雪松:渔民也没有义务帮忙捞尸,所以渔民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正常。但渔民用绳子拴住尸体,一直在江中浸泡,而不拉上岸,是对死者的一种侮辱。
◆建议:政府援助遇难者家属
律师吴雪松认为,全国多地都出现过类似“挟尸要价”的情况,一方面是家属的悲痛,一方面是打捞者确实也付出了劳动,该不该收钱?两者始终存在矛盾。建议由政府主导,成立专门的公益性基金,制定合理价格,由公益性基金来支付这些打捞费用,并对经济困难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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