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生家长。我的孩子就读于成都市金堂县金堂中学高中部。
有件事让我觉得很气愤。前几天,孩子回家告诉我,学校要求走读生留校吃中午饭。说实话,我不太原意。我家离学校很近,家里有老人为孩子做饭,美味可口自不必说。况且学校的饭怎么能和家里的比呢?但我还是想做的孩子的想法。孩子也表示不愿意。于是我到学校找孩子的班主任谈谈想法,我下午两点到了学校,等了尽两个小时却不见班主任老师露面。我有找到年级主任谈了想法。该主任表示,如果家长能保证孩子不会有上网,打台球之类的事情发生。就可以回家
吃午饭。作为家长我表示可以理解,这也是为了还子好。
但晚上孩子回家告诉我班主任不同意。我想想,也只能让孩子在学校吃了。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孩子告诉我自己在学校没吃午饭。
之后我了解到。学校食堂当天准备了3500份午饭,可只有1200名左右的孩子到食堂吃饭。其他孩子是否饿着肚子,我不知道。而且在食堂吃饭的孩子说,5块钱一份的午饭他们跟本没吃饱。还有的孩子为了为家里节约钱,竟两人吃一份。学校这也是为孩子“好”?我还了解到学校食堂是别人承包的。由于高三和初三的学生比业走了,学校人数减少。学校为了维护承包商的利益,强迫走读生留在学校吃午饭。而且承包商还采取一项措施,就是提高了价格,这不是让好多困难家庭家雪上加霜吗。
学校打着“一切为孩子好”的晃子,却暗地帮商家敛财,这能不让人痛心吗!
孩子们饿着肚子上课,能学好吗?或者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饿其体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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