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概况
兴旺镇位于蓬安南部,地处岳池、高坪、蓬安三县区交界处,西距南充市区38公里,东距蓬安县城47公里。兴旺镇始建于1950年,1997年被批准为“省级试点小城镇”。
全镇辖1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13个村民小组,人口1.7万余人,幅员面积3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226亩。兴旺镇交通便利,国道318线横贯全境,拥有兴(旺)海(田)、兴(旺)天成两条镇道公路,村村通公路。
兴旺环境优美,现有森林面积18900 亩,森林覆盖率35.2%,是市级卫生乡镇。
全镇现已形成了蚕桑、畜禽、蔬菜等三大骨干产业。兴旺是市级蚕桑基地乡镇,全镇现有桑树500万株,年养蚕4800张;全镇有畜禽基地村 3个、肉兔基地1个,蔬菜基地村4个。
兴旺小城镇建设不断加快。先后投资200余万元,新建街道5条,硬化街道4条,新修公路桥1座,改造自来水厂1座,开通了天然气,场镇建成区达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6000余人。
全镇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不断进步。有初级中学1所,中心小学2所,有在校学生2500人,学龄前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建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站16个;有省一级示范敬老院1所,院长奉崇权于2008年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院现有五保老人60人;蚌舞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领导班子
黄 达 党委书记
兰 茵 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中华 人大主席
宋 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亚军 党委副书记
李德全 副镇长
张庆均 副镇长
唐晓勇 副镇长兼武装部长
机构设置
设立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法管理本镇行政事务。
二、发展农村经济。科学制定本镇产业化规划,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保护支持体系,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推进城镇化,加强市场引导,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拓宽销售渠道,搞活流通。
三、维护安全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管理,组织抢险救灾,防洪抗旱,及时上报和处理重大事情、疫情、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普法教育,进行依法治理,调节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保障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依法指导和帮助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落实民主选举、决策。推进社区和镇村基层组织自治,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空气。
五、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空间,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和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加快农村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逐步把公共医疗服务对象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使人民享有基本医疗保健,加强对文化建设的支持,通过政府投资和民间资本建设的方式,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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