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应不应该修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确切地说,婚龄能否降到18岁,这个问题确实有必要广泛深入讨论一下。 我国现行《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男不得低于22岁,女不得低于20岁,在此基础上超过3岁为晚婚年龄。新近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再加上国家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二孩政策,据此,有人建议将法定婚龄降到18岁。 提出这一建议的人认为,既然法律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就该降低法定婚龄。不再鼓励即为不倡导,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与纯粹属于个人自由的晚婚晚育不是一回事。因此,不再鼓励晚婚晚育,与降低法定婚龄没有一点必然联系。 在将法定婚龄降到18岁的人看来,还有一个充足“理由”:18岁是成年人。以成年的年龄作为法定结婚的年龄,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有力的说服力。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研究并回答一些具体问题才可以定夺,决不能轻易从法律上把成年人的年龄确定为结婚年龄。 即以现在法律意义上所说的“成年”,是指年龄上的成人。18岁的成年人虽然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事实上,刚跨进青年的门槛,从科学的角度观察,身体和心理只是基本发育成熟,还未完全定型,还远远不具备结婚成家的条件。这个时候谈婚论嫁,弊大于利。 从现实客观情况看,18岁结婚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18至22岁,正是上高中、大学时期,也正是读书求知打好人生扎实基础的关键期。这个时候谈恋爱、结婚以至养育子女,极少不会与学业发生正面冲突,很难做到熊掌与鱼兼得。此外,思想、性格未最终定型,极易感情用事;再加上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婚姻的稳固性自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再说,在校期间,恋爱结婚、生养孩子所涉及的经济、住所、精力等,都是一些很难解决的具体问题。可想而知,勉强结婚、养育孩子,既对年轻的学生父母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更对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这只是粗略说说,细细分析下去,18岁结婚并不只是在法律上修改两个数字那么简单的事情。 直白地说,提出将法定婚龄降到18岁,论据之一是增加劳动力,之二是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这些年,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劳动力确实欠缺。应该清楚看到,劳动力的局部缺乏,不是青少年总人口过少造成,而是与经济结构调整、择业观念变化乃至薪酬待遇和精准扶贫等等因素紧密相关。我国人口老龄化时期确实已经到来,稍加分析就知道,如硬要说“进程迅猛”,那就有些危言耸听了。 不少人只看到统计、公安人口数据,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40年来,特别是最近一二十年,城镇职工相当部分育龄夫妇生育了二孩。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二孩早已成为普遍事实,个别家庭还生育了三孩,未上户的“黑户”一二代人数超过千万。从这个角度去审视会发现,当下乃至以后较长时期内,并不存在劳动力严重不足、老龄化来势凶猛的问题。 正由于有了几十年计划生育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状况,再加上思想观念的更新、抚养成本的增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健全,“早婚早育、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传统老观念,将渐行渐远。最好的证明就在当下。尽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全面放开生育二孩,并没有出现不少人预期的人口“新潮”的到来。因此,在现在的情形下,降低法定婚龄完全没有必要。 退一万步讲,即使有必要适当增加社会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老龄化进程,涉及到社会、经济、人文等诸多因素,要靠顶层科学系统的设计以至落地,要靠多条腿走路。期望通过降低婚龄、鼓励生育孩子来实现“人口红利”,不切合社会实际,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法定婚龄是国家大政,结婚是人生大事。人人都要结婚,都要喝喜酒,但这杯喜酒要在十八岁时喝,味道极有可能显得苦涩。因此,且慢举起十八岁结婚的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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