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县委政府的一封信
尊敬的赵书记、王县长: 你们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名叫贾维珍,75岁,家住通江县仙人嵌村一社,曾经也为共产党卖命多年没有得到解决,家庭条件极差,加之天不测风云,今年又患上了癌症,6月份在县人民医院做了喷门癌手术,在做手术前经检查各项指标,医生说都很正常,可以开展手术,人开始精神状态是很好的,自己走进医院的。结果手术到做了,现在双目失明,摸明不出,神志不清,成天就在铺里躺到,人就整残了,医药费和所有的开支花去将近10万,给我一家人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现在仍然药没有停止过,对于我这个家庭承担这样昂贵的医药费,连房子都是危房,实在承受不起,我们家很老实,很本分,住了接近两个月的院,家里实在承受不起,病情依然无好转,只好就出院啦!我无力承受,出院后5个多月,又到县中医院去鉴定,想的是人都残了,拿个残疾证可以在低保上多一点优惠,事有愿违,把我从村上用车拉到通江,背到县中医院去鉴定,结果中医院鉴定眼科的医生说,无法鉴定,要到上一级医院鉴定,我现在这个样子能够走吗?县医院给我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和损失,我该找何人,我也不想打官司,赔了夫人又折兵,何况我也没有钱啦!县人民医院的病例都篡改啦!咋去打官司嘛!加之我这个样子,也无法到四川华西医院去鉴定,太费神啦!不求别的,只请求县委政府给我一个弱小的农民解决为盼,让我现在有生存的机会。
2016年1月20日
======================= 编辑备注:通江县卫计局于4月8日进行了回复,内容详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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