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货车驾驶室车门上被贴了好几张违停处罚单。东方IC 资料
昨天晚上,“中国警察网”贴出一篇题为“公安部交管局对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作出部署 公示公路客运等车辆今年春运期间严重违法行为”的新闻,明确表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于4月底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公示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汇总各地情况在122交通网统一公布,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税务机关、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
相关新闻详见:《公安部交管局: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首先,交管局提高交通安全违法成本,从而减少交通隐患的初衷是值得肯定和支持的。
但是,如果由于前方大车遮挡视线不小心闯个红灯等有时不可避免的情况,也记录为失信的话,这样又是否合理呢? 如果但凡有交通违章就存入个人信用,在办理涉及金融、保险、税务等相关业务的时候,又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呢?试想一下:如果银行不为有交通违章导致的信用人员贷款,那估计银行也要关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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