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侵蚀了干群关系,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只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发挥职能作用,层层分解,逐条分析,明确责任制,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应最热的问题,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强化落实追责制度,加强督查整治,层层落实,跟踪问责,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追责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渎职的,必须严肃问责,通报批评,最终达到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为党和人民重拾信心,重塑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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