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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不满交通处罚发辱骂交警信息,温州一女子被拘留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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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苍南交警微信公号5月12日消息,近日,浙江温州苍南一女车主陆某因不满交警对其违法停车的处理,在手机交友软件发信息辱骂交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2016年5月4日8时许,违法行为人陆某(女,45岁,灵溪人)因对苍南交警大队灵溪中队的执法行为不满,通过其手机交友软件发布信息“交警同志以后贴罚单擦亮你的狗眼睛,旁边的车位都被故意占用,你为什么不管管,还有没有一点功德心”和罚单照片的内容侮辱交警,该信息的浏览量已达七十余次。


交警部门获悉此事后,立即向灵溪中心派出所报案。中心派出所经调查后,依法对陆某进行了传唤取证。陆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苍南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陆某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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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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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8:14
朋友圈不算私人空间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8:22
一群狗,鼻子灵!不看门,只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8:42
还有言论自由不?还让人活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8:53
交警、路政、运管争先恐后冒严寒、顶酷暑上路执法,目的不是为了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16
等这女的因为自己违反交通规则而遭受损失时,就不会怪交警怎么怎么样了。典型的没素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0
我们那里警察骂人就是对的,人骂警察就犯法的,这是什么逻辑!求大神指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4
有时真该骂。人民也是人,哎,能放就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8
不算,而且她是一直守在交警身边的啊?知道人家交警罚没罚其他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8
那是对你的违章停放制度,你因接受,不该辱骂没教育好,书读的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8
这些破警察没几个好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9
有什么办法呢?这里是警察国度。i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9
去**狗屁,意思是老子今天打你一次,你忍着你不能告诉任何人?妈的这是啥政策,就**乱用手中的权利,官逼民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29
目前的社会里水很深说不清,向谁投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30
没有违反以上法律吧!真是想抓就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30
说实话现在的交警是以教育为主,还是以罚款为主我真的有点不明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30
照这样说以后有些人道德败坏了就不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了?不然又被拘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32
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无权无钱的.百姓,如果是它门政府官员咋说都行,说你犯法就是板上钉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32
交警多少也有不对处,加强执法监督以人为本将心比心。民怨!个人看法。我都是毛起胆子评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9:33
规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要让规律把咋们圈死在规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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