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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街头发生暴力血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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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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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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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3月3日,顺庆区芦溪镇交通街,7名脸带口罩、手持利刃的歹徒当街将2名男子砍伤。行凶后,7名歹徒顺着芦溪粮站往老君山方向逃窜。

事发后,顺庆警方立即成立“3.3”专案组介入调查。经过网安大队、金台派出所等部门协助,近日,这起故意伤害案成功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2名目前在逃。

今天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上芦溪镇派出所副所长惠鹏,对方表示,经法医鉴定,两名伤者被确定为轻伤,但其中一名村民右大腿神经受伤。根据办案经验,惠鹏表示,受伤男子可能会致瘸。

办案民警介绍,案发当日20时许,经多部门密切配合,专案组民警在芦溪镇老君山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唐某(男,16岁,蓬安(微博)县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鱼头”砍刀及折叠匕首各一把。

经审讯,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在芦溪老桥头将受害人砍伤的违法犯罪事实,为该案的侦办找到突破口,并提供了破案的必要线索。

3月5日,在网安大队的支持下,专案组民警将同案嫌疑人李某(男,19岁,顺庆区人)、吴某(男,17岁,顺庆区人)二人成功抓获。

3月10日,经过金台派出所民警细致工作,该案嫌疑人董某(男,18岁,顺庆区人)主动到芦溪派出所投案。3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场所内,办案民警将上网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7岁,顺庆区人)成功抓获。

至于7名歹徒为何当街砍人,芦溪派出所副所长惠鹏表示,根据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代,2016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董某邀约吴某、李某、唐某、张某、赵某、蒋某几人到芦溪“修理”与其有过节的文某。

事发当天,董某以给文某道歉为借口,将其诓骗出来,然后与埋伏在一旁的其余6人,手持砍刀、匕首等凶器,在芦溪镇交通街桥头位置,将被害人文某及与文某同行的欧某砍伤,造成文某、欧某身上多处刀伤。

“两人都有受伤,多数是在背部和腿部,其中文某右大腿被砍伤。”惠鹏介绍,事发后,经过法医鉴定,文某、欧某二人均受轻伤,但文某右大腿神经受损,或有致残可能。

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吴某、李某、唐某、张某等5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2名犯罪嫌疑人仍在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请问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充市委这样暴力行为为什么没有引起南充市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难,请问南充市委管理政法的你们是怎么管理的,这种血腥暴力南充市委政府一点引起高度重视,南充市委政府管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不配做人民的官,不配做共产党党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8 06:10
对拿刀砍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0:36
现在的孩子,有娘生无娘教,立法又偏向他们,谁敢管?动不动舞枪弄棍,出了事才哦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15 00:46
貌似有两个是我们老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9 22:08
现在的孩子有娘生无娘教,太不叫话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4 23:20
管市委市政府毛事啊?妈老汉没教育好,跑出来怪政府,我说怪法律,法律该严惩,10多岁的娃儿真是要翻天了!!!弄进去好好教育一翻,才知道锅儿是铁造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21 23:36
取消未成年保护法!这让这些娃儿啥都不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21 23:37
如果残疾还叫轻伤??

发表于 2017-7-2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彼此礼让好

发表于 2017-7-23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娃儿无法无天了,动不动就要砍人!反正未成年不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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