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四川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对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全面推开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雁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范锐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从近年来四川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看,对市县所属部门特别是县以下干部的反映占85%以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9个市(州)、47个县(市、区)党委结合实际,先期探索开展了巡察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打“虎”拍“蝇”,祛“邪”惩“恶”,能有效破解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破解基层监督难题的必然选择。
会议指出,今年市(州)要全面推开巡察工作,明年县一级要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 “六项纪律”,紧贴基层实际,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大胆探索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的新思路、新方式、新方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加强成果运用,切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会议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委巡视机构设置,在6月底前完成本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巡察组的组建,并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选好配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确保市(州)一级巡察工作7月底前全面启动、有序推进。同时,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六严格”、“五严禁”纪律,切实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依纪依规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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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委巡察 破解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9个市(州)、47个县(市、区)党委结合实际,先期探索开展了巡察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市县两级党委共对2802个市县直属单位、高校、企业、乡镇、街道、行政村等进行了巡察,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634个,对251人进行了纪律审查,2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强大震慑。
下一步工作如何推进?按照工作部署,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巡察组的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一般由纪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巡察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干部如何选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从同级纪委、组织部选任,也可从其他部门(单位)优秀人选中选任。要严把巡察干部入口关,严格标准条件,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品德修养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选聘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组任职挂职,根据需要抽调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工作。
如何严明纪律依纪依规巡察?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六严格”、“五严禁”,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保密纪律、廉政规定,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决不允许泄露任何秘密,决不允许发生任何假公济私的行为)。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重要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要求。巡察纪律是刚性要求,违反纪律规定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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