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回家(凯旋城),发现小区门被堵了,一条街从来不堵车的也被堵死了。当时寻思可能车祸了,走近一看原来是几个烂锈锈的的士把一个私家车围到中间了,不知道是不是围的是一个滴滴车!
一会警察叔叔来了,叫的士挪开,的士司机公然牛逼哄哄的不甩警察叔叔。。
接着交警也来了,说了多久才把车挪开,当私家车要开走时居然跳出几个的士司机站在车面前不让,居然说撞都他了。
晕,当着警察叔叔的面碰瓷,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瞬间就感觉像看到一场马戏团的小丑在哪搞闹剧一样!
请问几个的士司机,你们这么丑你家人知道吗?是谁给你在背后撑腰?是谁给了你随意路上拦车而可以不顾公共交通的执法权?
虽然现在的法律基本没卵用,但我还是贴出来一段: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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