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何欣春,2015年9月之前,我原来的好朋友郭红说她老公陈元(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挪用公款急需用钱,向我和我父亲何以清借钱114余万元,郭红于9月30日出具了借条,借条上注明了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到还款时间(2015.10.10)后,郭红以种种理由拒不还钱,在多次催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我父亲于2015年日10月28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此期间我和郭红的20多页微信聊天记录和三段电话录音中,郭红均对借款事实予以承认,郭红及老公陈元(顺庆公安分局领导)都在电话中承认借钱的事实并承诺卖房、卖车都会尽快还清借款。该案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三点在顺庆区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庭开庭,在法庭上递交了借条原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银行流水单、电话录音拷贝,还有证人作证。但起诉到现在已经过去了7个多月,法院却没有一点消息。在这期间,我的律师和我本人多次和主审法官斯孝昌交换过意见,法官一直以案子多、他很忙进行推诿。今年2月28日斯孝昌法官通过我律师告诉我:对方要求少20万,问我们是否同意调解,被我们拒绝。我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8:45到顺庆区人民法院找到斯孝昌法官询问案件的进展,斯法官当时明确告诉我,他已经在写判决书了,这个判决书一写就是一个多月。直到4月27日(3月27日我给省委巡视组的邮箱发了一封邮件,因为省委巡视组对此案的过问,斯孝昌法官要给巡视组回复。也就是案件起诉之后的六个月整)斯法官把我叫到他办公室,才告诉我:这个案件因为我代理律师的问题,造成原告主体不符,要加我为共同原告(因为这114万的借款里有我和我父亲的钱,所有的钱都是我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经手的)。斯法官的原话说:如果不是律师的乱整,这个事实清楚的案件早就判决了。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持有借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借据是郭红写给我父亲的,其中也有我父亲的借款,现在以我父亲名义起诉名正言顺——如果以我父亲名义起诉主体不适格,那么请问法院和斯孝昌法官,要以谁的名义起诉主体才适格?我不明白的是,作为斯孝昌一名资深法官,在本案起诉整整六个月之后才告诉我这个案件主体不符,试问斯法官,这六个月你在干嘛?开庭之后斯法官如果认为主体不符,你就应该告知我们或者驳回起诉,为什么会拖到六个月之后?你不是3月24日就已经在写判决书了吗?整整六个月你都没有发现案件主体不适格? 4月27日上午斯法官叫我到他办公室写增加我为原告的申请书,期间有一法官,在旁边一直要求我撤诉,让我加上我的名字重新起诉,说重新起诉和我现在加原告是一样的性质,这个案子本来事实清楚,就因为我的律师不专业,才拖了六个月之久,重新起诉可以尽快给我判决。我拒绝撤诉后,在4月28日正式加我为共同原告。斯法官承诺会尽快再次开庭、判决。第二次开庭于5月12日下午15:30在顺庆法院第五民事庭开庭。开庭时间为26分钟,庭上被告没有提供任何新的证据。5月23日上午九点我再次到法院询问案情进展,斯法官明确告知我和律师会在本周内判决。5月30日我的律师下午再次询问案情进展,斯孝昌法官明确告知已经写好判决书交给院长等待签字。这字一签就是一周,再也没有下文。(上次3月24日就已经在写判决,直到4月27日都没有写出一个字)。今天上午我的律师打电话询问判决书是否已经签字完毕,居然得到的答复是还没有写好。对于斯孝昌法官的言而无信,无休止的拖延时间,我感到无比愤怒。6月2日下午我再次到顺庆区法院找到斯孝昌法官,法官给我的解释是:写判决书有个过程,不是说写好就写好的,既然没有写好,为什么5月30号下午说已经写好交到院长那签字。斯法官在6月2号下午一直强调的一句话:被告说的已经还了我一部分钱了?试问斯法官,被告还了钱干嘛还写那个借条?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写了借条之后的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难道这些证据都抵不过斯法官口中所说的:被告开庭说的已经还了一部分钱了吗?那么请问斯法官,郭红在写了借条之后在电话录音中亲口承认的:借条是我主动写给你的,对借钱的数额予以确认,这又作何解释?是不是被告说的每一句没有证据的辩解,斯法官你都会采纳。那么我们所出示的真凭实据的东西斯法官就可以视而不见吗?作为一名法官,要以事实为依据,在被告没有依据的情况下,法官帮着被告说话,试问斯法官这样偏袒被告,我们还可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吗?我不想去怀疑这个案件是不是因为被告陈元是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这个案件才会拖了七个月之久,这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我和我父亲是平民百姓,正因为是相信法律、相信司法的公正,才在第一时间拿起法律的武器走进了顺庆区人民法院的大门,希望能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而现实却是无数次我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斯法官一拖再拖、闪烁其辞、敷衍了事。让我们对法院和法官深感失望。
一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借贷官司,由于人为因素,从我们起诉到现在已经七个月之久却迟迟没有判决,让我们对法律的公平公正产生了怀疑。郭红一直在外面说他们已经搞定了法官,不怕告,还要我倒给她钱,陈元、郭红如此嚣张,我不知道他们这嚣张气焰的底气来自于哪里?郭红当时求我父亲借钱救她挪用公款的老公陈元,我父亲和我拿出来所有的积蓄,还找朋友筹钱借给她,哪知郭红夫妇背信弃义,拒不还钱。现在朋友的岳母癌症晚期住院,急需要钱,朋友也在催要借款,让父亲和我身心疲惫。我父亲今年已经77岁高龄,终日以泪洗面,身体状况急剧下降,让我深感愧疚。作为一名烈士子女、人民教师、老共产党员,我父亲始终相信人间还有公平、正义,让我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劝我不要上访、曝光,因此尽管该案迟迟不判,我们至今都没有采取过激行为,始终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们恳请各位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过问该案,让我们看到社会正义、光明的一面。
万分感谢!
何欣春(电话 18990888190)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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