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巴中本土企业华兴房地产公司这样交房,广大业主很难堪! 巴中本土企业华兴公司居然不按照和业主约定的(合同)修建,导致业主接房时很难堪! 一是“7栋、8栋”房屋之间的原本看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门修建成后门,并将改掉的部门修建成商铺,“本土”华兴建筑公司这样做涉嫌随意修改原规划方案,按照售房合同(第七条)规划变更的约定: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的,应当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并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按照正常修定规划的应当在修订后拿到规划书起10日内书面告知购买商品房屋的业主,但“本土”华兴公司至今未在这方面做出说明。 二是“本土”华兴建筑公司修建的观澜上域一期(A区)相关配套设施,根据法定要求按照小区居民入住数量修建健身场地、健身设备、游泳池、幼儿园等配套设施,但是修建的休闲运动场地、运动健身器材严重不足(健身器材根本没有),广大业务入住后,不能够正常参与健身活动,享受所谓的高档小区的“一流”服务。另外,小区幼儿园的修建本是好事,可是对外招生,到上学时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将随就读小区幼儿园的孩子的人数骤然上升,这又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隐患,小区业主财产安全、小区孩子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尚且不得而知;小区环境卫生等又如何维护诸多问题如何解决? 三是“本土”华兴公司修建的房子,费用高,业主住不起,让广大业主望而兴叹、望而却步。停车问题,停车场按照国家商品房的建造规定应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故按照规定所有的绿化、通道、物管用房、公共配套设施应属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只需要缴纳停车管理费即可停车。但,华兴所入住的不知道是(嘉兴物业公司还是信华物业公司)拟定的停车费用标准不知道从何而来,就定了小轿车停车费450元/辆·月,这个价格业主停不起车。物业问题,我们当时签合同时物业公司说的是:信华物业,而即将接房时又被告知是佳欣物业,贵公司这样随意更改物业公司,也不通知我们业主,这是在愚弄我们吗?再说这个收费,物业收费时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应该有一个收费明细,我们没有见到任何细致的收费项目,就写了个1.5元/m2·月。请问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我们查阅相关资料显示1.5元/m2·月的标准已经很高了,不知这个物业服务是否能达到这样的高标准。接房时还需要我们业主交的“装修管理服务费”也是一项我们所不能理解的费用,望给出合理解释,否则我们将不会交这个费用。专项维修资金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纵观以上所有资料显示开发商自始至终根本无权代收此费用。因此,全体业主有充分理由拒绝向物业缴纳此费用。这些高昂的费用让业主住不起房、看到房子却不敢接、不敢住。 四是全体业主在验收房屋时,开发商必须出示“三书一证一表” 包含:《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证书必须为原件,且缺一不可。但接房现场并未看到。 请大家多多专注,欢迎转载!为我们广大老百姓(业主)捍卫合法权益。谢谢!相关情况将连续根据报道!欢迎大家关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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