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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772|评论: 5

女孩捂死邻居孩子,因不满14岁无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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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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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2岁男童失踪后被发现死在邻居家的柜子里。

近日,镇雄县公安局证实,该男童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是邻居家不到14岁的女儿范某芳。范某芳称,当时看见男童在外面耍,就抱进自己家,因男童哭闹,她怕孩子妈妈找麻烦,于是用被子将男童捂住……见男童死了,范某芳将遗体放到装包谷的柜子中,将鞋子丢到粪坑……


据了解,由于范某芳作案时还差2个月才满14周岁,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范某芳给人的印象,是一名“坏孩子”。因父亲砍死人 ,她家日子不好过,她产生了厌学的情绪。辍学后,在家务农的她曾偷窃过邻居一部手机,因此名声不好、不受待见,性格也变得孤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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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1 08:35
说不出话来 心里梗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1 09:29
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没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1 10:13
那意思是十四岁以下的人可以随便杀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1 13:15
助长了未成年人的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1 22:12
问题家庭的问题孩子是社会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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