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老爷责任不担当 受害人痛不欲生 党在哪里?!
四川仁寿县仁和阳光二 期工程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暗箱操作,严重的不作为,而且严重违规违纪,使其造成了烂尾楼,导致债权人和拆迁户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痛不欲生。债权人和拆迁户没有责任,只是受害人!而县委书记冉登祥、县长秦彪、付县长商志忠等主要领导,还总是认为,债权人的钱是借给开发商的,去找开发商还;拆迁户是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去找开发商解决,损失与政府无关。其根本就是逃避责任,不担当责任。我们要请问这些领导们:
1、“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什么不通过考察论证就随意确定没有相应经济实力的开发商开发建设?
2、为什么没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准许开工?
3、为什么批准了高达15.13的容积率?
4、为什么什么证件都没办还任其建到了地上26层?
5、为什么停工后7个多月还签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6、在县政府和县主要领导支持开发商的情况下,开发商建设中资金短缺求助于民间和银行借款,我们借款给他支持了工程建设,我们有错吗?
7、如果县委县政府严格按党的政策和国家规定坚持原则办事,这工程会建成烂尾楼吗?又会存在债权人之说吗?又会造成债权人和拆迁户的损失吗?
我们要质疑这些领导们:你们和开发商是合伙开发吗?你们和开发商是官商勾结吗?!你们收受了开发商巨大的贿赂吗?因为你们无原则操作和无原则办事,导致造成了烂尾楼工程,造成了债权人和拆迁户巨大的经济损失,县政府不应该负责吗?!不应该担当吗?!不应该买单吗?!为什么要置受害人的利益于不顾?!为什么只是保全自我?你们究竟是人民的大老爷吗?还是人民的公仆吗?!
几年来我们若干次上访请愿、写信、呈送材料给县政府和各级政府,也多次在网上诉说我们的遭遇,我们也向省委第八巡视组倾诉过我们的遭遇,至今也没收到一纸回复,县政府也还无意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痛心疾首痛不欲生!我们要高声呐喊:党在哪里?!我们要喊冤!县政府应该为我们的损失买单!必须为我们的损失买单!
仁和阳光二期债权人、拆迁户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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