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备案;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全程记实;探索同级监督,深化述责述廉。据报道,6月21日,四川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 规范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备案。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各地已经普遍推行责任清单,但从实际情况看,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基础性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工作过程中更加体现差异化,细化责任分工,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按照职责职能分工,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领自己的责任清单,并请党委书记签字背书。 加强日常监管,推行全程记实。《意见》指出,全程记实已从纪委书记扩大到班子成员,要求班子成员工作留下痕迹,一个方面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另一方面也可以做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依据。干部队伍的行为、思想动态、工作动力、作风建设一时都不可松懈,从上至下,推行全面记实,有效的加强日常监管。 探索同级监督,深化述责述廉。《意见》明确,推行县(市、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述责述廉,每年底前向同级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届任期内向县(市、区)纪委全委会作1次大会陈述,并接受县(市、区)纪委委员的询问质询。在基层工作当中,要求党委书记半年一次向同级纪委述职述廉述责,强化纪委在同级党委中的重要作用,凸显纪委监督责任,探索出一种同级监督的重要途径和工作方法,为以后的深化班子作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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