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 8 日,宝宝出生了,剖腹产,接下来开启了漫长的报销新农合保险流程。家里因为被政府统征,我的户口是和奶奶、爸爸、妈妈、弟弟一个户口,因为被政府统征的原因,我们的户口本于今年年初被政府统一更换成城镇居民户口,而去年(2015年)11月购买的医保为新农合保险为农村医保,报账的时候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户口和参保不统一,无法报账,我们就翻箱倒柜的找到以前老的户口本,想着可以报账就行,如我所料,妇幼保健院报了50元,于是来到新农合报销,工作人员把资料装订好了,以为交过去就可以报账了,新农合的工作人员又让我出示户口本和参保证还有发票,他一看,回复说户口本上的人员和参保人数不一致,我说因为统征的缘故,到年龄的没有参保了,因为政府给买了医保,但是他翻出规定给我看说“第八条”明确规定,户口本与参保信息不一致,只有把未参保的人员划开才可以报销,可是我们现在即使划开也是城镇户口,不符合条件。请问我们这种缴着新农合医保却被统征的失地农民,背着城镇居民的皮,买着新农合的医保,这帐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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