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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平昌法院针对网友非常shanggan所发帖“这样的法院院长该不该撤职?”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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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昌法院针对网友非常shanggan所发帖“这样的法院院长该不该撤职?”的回复

网友非常shanggan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关心。对你反映的有关内容现回复如下:
          1、关于院领导在全院干警工作会上强调纪律作风的问题。纪律作风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领导逢会必讲,强调良好的纪律作风对提升干警素质,树立良好院风院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并要求院纪检监察严格督查,我院每年都要发出纪律作风通报若干期,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干警按制度严格问责处理,抓好纪律作风是抓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应该得到包括各位网友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希望得到社会广泛的监督。
          2、关于干警吴山上班时间在茶楼喝茶的问题,收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查实后对吴山进行了警告、撤职、罚款、调离等处罚,并在以前也对举报的网友进行了及时回复。
          3、关于网友反映副院长雷波的一系列问题,之前已早在网上进行了详细的回复,如果你有其确凿的违纪违法证据,可以向我院纪检组和纪委举报。
          4、关于文德军案。文德军欠朱大然彩钢棚款一案,经平昌法院一审、巴中中院二审维持及省法院驳回申诉,已生效且已执行完毕(详见法律文书)。文德军犯非法拘禁罪一案,经通江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详见法律文书)。

平昌法院判决书





巴中中院民事判决书








省高院裁定书






通江法院刑事判决书










巴中中院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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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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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23:27
无聊的回复,没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28
整个事实一目了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29
怎么又是平昌法院的回复,还真是有耐心,难道又被疯狗咬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32
法治社会靠大家建立,总有些人想网络造事,愚弄舆论监督,把正义视为儿戏,可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32
为平昌法院点赞!!!身正不怕影子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34
法院真不是人呆的地方,难免被狗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36
建立法治社会要强硬起来,坚决打击舆论绑架,子虚乌有来操作,阻碍社会发展进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38
真像如此,群众的眼睛不会被懵逼,但上级部门和领到就不一定了,有法院好受的了,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40
坚决打击网络暴乱分子,网络攻击。我曾经就深受其害,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41
文书一看,事实清楚,有法可依!我个人觉得没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0:43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通过整个事实陈述,我觉得,法院被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09:24
很高兴法院作了回复,消除了网友疑虑,对判决不服者,只能依法行使自已的权力,不能在网上乱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29
法院回复很详实,很客观,事实俱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31
泼皮牛二缠上法院,无赖,无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33
做人要懂法,讲理。和谐社会,法治社会,靠大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37
来看看四川法制报如何说的!清者自清

    “平昌法院副院长雷波撞死人有功,为何没有坐牢反而还被提拔?”近日,这一网贴被顶为热帖引起了不少媒体和网友的关注。就该贴反映的情况,记者昨(12)日走访了有关部门和当事人。

      平昌县法院和政法委初步调查认为,该网贴反映情况不实。对于自己在网上被“爆炒”,雷波表示:有些无奈,但随时欢迎舆论监督。
      网友质疑   /  副院长撞死人有功?

      近日,网友“大家懂的”在平昌县当地论坛发帖:“平昌法院副院长雷波撞死人有功,为何没有坐牢反而还被提拔?”该贴一经发出立刻被顶为热帖,之后被多家媒体关注和转载,网友们纷纷对此事发表评论和质疑。

      贴文称:“经平昌县人民法院回复,雷波撞死人的这件事发生在2002年,2003年被县纪委和政法委处理过。具体怎么处理和处理的意见不得而知?”

       关于雷波撞人身亡一事,贴文这样描述:“经多方证人和法院内部人士讲,被雷波撞死在元山镇的那个人是一外地人,当时挑一挑杯碗瓢等餐具在乡村变卖,路过斯水丫急弯处,该外地人见雷波驾车过来立马闪到一斜坡处,结果雷波将车开到斜坡处,致外地人当场死亡。不知该外地人前世还是今生与他有仇,追着他撞上去。可见,雷波当时驾车直朝外地人身上撞去的时候并现场撞死他是何等的凶残?……”

     “本人想说的是难道堂堂皇皇的庭长撞死人还要立功嘉奖?”“大家懂的”在贴中提出质疑。

       平昌法院   /  任命副院长符合规定

       该贴反映的情况是真是假?记者昨日来到平昌法院,就此事进行调查。

      在说明来意后,平昌法院的政治处苟主任告诉记者:“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院高度重视,已经专门召开了会议,责成院纪检组进行专门调查,现在调查调结果是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据介绍,2002年,雷波在下乡办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抢救受害人,其家属第一时间代为向警方报案,雷波在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好抢救事宜后随即自动投案,并在事后积极向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检察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雷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2003年8月,平昌县纪委对雷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既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那雷波为何会在事发两年之后被提拔为副院长呢?对此,苟主任向记者解释: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职务的党外职务。雷波在被任命为法院副院长的时间是2004年12月31日,所以是符合规定的,绝不是违规提拔,更不是网贴所说的“撞死人嘉奖立功”。

     平昌政法委  /  网贴反映情况不实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平昌县政法委,进一步了解雷波一事。平昌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导室冉主任向记者出示了2002年平昌县检察院对雷波交通肇事案的不起诉决定书、2003年8月平昌县纪委给于雷波党纪处分决定,以及2004年12月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雷波为副院长的情况说明,证实了记者此前在平昌县法院得到的说法。

    “政法委的初步调查结论是该网贴反映情况不属实”,平昌县委政法委宣教中心周主任告诉记者:“而对雷波的任命是符合干部任免相关规定的。”

      当事人雷波   /  突然被爆炒很无奈

     十多年前的事突然在网上被“爆炒”,当事人雷波向记者表示:有些无奈,但随时欢迎舆论监督。

     对于当年的交通肇事案,雷波说自己一生都难以忘记。2002年8月25日下午,他驾驶警车送达一起伤害案的法律文书。从元山镇返回平昌县城的路上,在一个转弯处,由于车速过快,他将行人胡某某、张某某撞倒,造成胡受轻微信伤,张因抢救无效死亡。

    “是我把人撞了,我很清楚后果,当时就赶紧抢救受害人,叫我家人代为向警方报案,随后又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真不是像帖子上说的我跟受害人有仇追着撞。”雷波说,“因我有法定自首情节,并积极抢救伤者和赔偿损失,受害人家属表示谅解,之后检察院对我做出了不起诉决定,纪委给了我处分。”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之后我在工作上更加努力,后来才被任命为副院长。很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雷波说。

律师说法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可以免于处罚?检察院对雷波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万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余方俊。

      余方俊表示,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本案中雷波事发后积极抢救,叫其家属代为到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赔偿受害人家属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检察院不予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司法实践中,对于这样的交通肇事案件,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甚至不批捕决定都是比较常见的”,余方俊说。


法条链接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39
看来实现社会法治任重道远啊,特别是公检法要承受多大压力啊。特别是法院,你判案再怎么正确,总有一方要输呵,不知谁臆想胜败皆服,真是痴人说梦!在利己主义,非理性,浮躁,感恩心缺失甚嚣尘上的今天,谁要输了官司还心下欢喜,对司法部门竖大拇指,此人一定极具理性和法治思维的人,是一个高尚的人。我们作为普通民众,不要一边呼唤公平正义,而当个案涉及本人和亲友时,一边又把法治正义抛在脑后,却让利己主义和非理性思想充斥头脑。如果人人都这样,还怎样实现社会法治。法治不是光靠政府,靠哪几个部就能实现的,最终还要靠我们小老百姓共同来实现。不是对哪个人哪个单位有看法就在网上不负责任乱说一起来实现,而是有理就讲有法就依,不论张三李四,在道理和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来实现。不是靠背地里搬弄是非,而是有理有据就坦诚相见来实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41
谣言止于智者!那些意图用谣言掩盖事实,愚弄百姓来拉扯公正的天平,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头脑是清醒的,群众的正义感是坚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3 11:44
谣言真的止于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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