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一顿饭”的得失挫伤了职工的自尊心 散评帖文“北辰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好坏”
谢歌说事
离开论坛上有一些时间了,可不,闲着无聊还是要上来凑个热闹的。看到一个名叫“麻辣斗腐023”网友的新人帖,读着真是感觉有些好笑,可是,谢歌却笑不起来。
帖文大意是投诉这广安区北辰办事处在对待职工态度上搞等级,欺负了这位“老实人”。帖文链接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847441&extra=page%3D2&mobile=2&
帖文称:自己是北辰办事处一名合同工,现年53岁,从事该岗位工作10年以上。我收入微薄,生活困难,每月只有700元工资,现办事处为全体人员提供早饭和中午盒饭,我们同类岗位人员均可享受,但唯独我没有饭吃。近日,我找办公室主任询问原因,反被痛骂一顿,还被威胁说如果再有异议,就不让我干了,让我没有生活来源。
还真是忍不住这位网友的“求助”得发几句瘪言了。就从这位发牢骚话的网友的身份说起吧。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应该没有临时工或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当然这应该是广义的去理解哈,但是许多人仍是抱着老观念,可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任重而道远。 这里关键是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两种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那么,大概就被当成了所谓的“临时工”,除了“工钱”,不受劳动法保护,没有社会保障。如果是“劳动关系”,那就受劳动法保护,有社会保障。 认定劳动关系有三个条件(请自行百度搜索这里不当主题讨论),问题在于许多劳动者不懂得“劳动关系的三个条件”,不知道要求认定“劳动关系”。不要说一般的劳动者,甚至是有的法律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也不懂劳动法,那就更普遍了。
临时工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就是工作量和工作待遇。“聘临单位”都非常乐意向临时工压担子,不管是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非常富有“挑战性”。而待遇方面,和正式工相比,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君不见很多的临时工,他们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享受着最少的权利,承担着最重的责任,拿最低的工资,但一出问题就被推出来当替罪羊。“临时工”,顾名思义乃“临时招聘的工人”,是中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的一个概念,是和“正式工”相对的一个称呼、一种身份。最近这几年,出事的总是“临时工”,他们被赋予了多层的含义。从某些执法者打人、残疾人住房被强拆,到政府公务人员酒后驾驶,刻意借“临时工”逃脱责任的意图明显。(这个离题话题也不作本帖讨论,各位自己去理解)。
由此可见,在《劳动法》正式颁布实施多年的今天,临时工这一用工性质还是客观存在的,同理,临时工工作期间违法乱纪,单位就能免责吗?不能,那么,这吃饭呢?
临时工的存在应该是时代的产物,积极因素是解决了人手不够的问题同时也为单位增强了干事的活力,但同时也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
这临时工啊,还真的是个奇异的群体。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他们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鸵鸟的屁股;他们是炮灰,他们也是盾牌……他们有很多不应该存在的理由,但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对不?
现实中,有执法部门雇佣“临时工”执法,那么其代表的理应是执法部门而非“临时工”,对吧?因为,随便你是再怎么“临时”的人,也与本部门脱不了干系。推理,既然脱不了干系那为什么吃饭的时候就忘了我呢?
如今,时代变了,这吃饭的问题已没有数十年前那么重要,现在谁都吃的起饭,可北辰办事处这职工的饭菜实际上就是一种对于职工的福利,对于临时工来说人家也懂得规矩,得不到的福利也不会去争取,但这个吃饭的福利就不同了,因为在投诉者看来,不仅仅只是吃饭的问题,对于这位网友来说,他要的不是一份饭菜而是一份尊严,也难怪,饭可以不吃,而且是可以忍受到看你们“几个”去吃,但这牢骚满腹的话得说出来心里才舒服,于是就冒着被办公室主任开除的危险也要到广安论坛上来麻辣一番,这个想法和行为其价值已远不是一口饭的价值了,它体现了当今公民百姓的觉醒,知道了用什么方式去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自身的权益,你能说这不是一种进步么?哪里还是单指吃饭嘛,这年头,你吃了吗?多俗气呀?对不?
道理是太简单不过了,他每天都在那上班,环顾四周大家都在狼吞虎咽自己却没饭碗,这能不尴尬么?学习上级文件开大小会的时候点名的时候咋没忘了他呢?群众路线教育说好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呢,所以,谢歌认为,这并非鸡毛蒜皮,关心职工群众应当从小事和点滴做起才对。
俗话说得好:小不“忍”则乱大谋。一个小小的机关其实不必要搞得过分的等级森严吧?如此凉了职工哪怕是临时工的心对机关的形象也是一种伤害。
点赞一下这位敢于拿吃饭开扒的网友,谢歌以为,其办公室主任也许不是你标题上所揭示的那么坏吧,为了一顿饭倒是不应该上纲上线的,或许是人家忽略了你的感受对你关心不够而已,至于你冒的风险我想也不至于有什么后果的,单位上不光是主任说了算的,记住,合同工也是职工。据谢歌所知,该单位新来的书记不仅很有才气和魄力而且为人处事也是很不错的而且也是谢歌的朋友,单位上和谐一点宽容一些是好事。
谢歌的话:表面上看是“一顿饭”的福利却反映着一个部门的疑聚力。公平正义本身是不会走路的。与时俱进的互联网时代,随着相信,追求的人多了,其价值意义也就慢慢的体现出来。只有让大多数人都要求解决劳动争议,劳动法才能彰显其维护正义的价值。一个单位应当记得莫让“老实人”吃亏,哪怕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或合同工。让他们整个群体得到尊重,能够使其吃进去的是营养快餐,挤出的是热情与奉献才是公平公正的回归尽可能地把“一碗水端平”。不是么?这还不简单到就一顿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