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了,这件事领导干部再也“躲不起”
最近两天,国务院发布的一份文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在政治生态内,传播得尤其热烈。这份文件,就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这份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要求把握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强调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
与此前各界呼吁政府部门提高舆情应对能力相比,这次可不是建议,也不是倒逼,而是“直逼”。鉴于这份文件的重要性,以及跟领导干部的密切关联性。理论君特地为您解读这份文件。
国务院“逼”你说 《通知》将会催发哪些改变呢?
从工作态势来讲,它将改变政府舆情回应被动的态势,彻底告别“倒逼”模式。并且建立起一种积极主动进行舆情回应的制度化新常态。
从信息公开来讲,有了自上而下的制度和规范,发生舆情后,你再不敢说、不愿说、不屑说、不及时说,制度,会逼着你必须去说。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形成了一套逼着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必须开口回应政务舆情的机制,让相关责任人再也找不到理由去推卸和躲避。
也就是,面对舆情,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领导干部,将不再能够“躲猫猫”敷衍了事了!
这次,真是“躲不起”啦
时间限定了《通知》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解读:过去也有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的要求,但在时间规定上笼统而抽象。比如要求第一时间回应公众――“第一时间”是一天,还是三天?有了24小时内这个硬性规定,就没有那么大的空子可钻了,逼着政府部门必须在发生重大舆情后,24小时内回应。
责任明晰了《通知》要求:对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决策的政务舆情,毫无疑问,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回应。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属地原则、分级原则,来确定哪一部门负责回应工作。
解读:疲于“擦屁股”的宣传部门要稍微解放一下下了。明确了“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意味着以后谁出事谁要主要担负起回应的责任。
此外,《通知》还对相关部门责任人提出了要求,逼着“部门责任人”去站到面对公众的一线,而非习惯性推给下级面对。
舆情面前,依赖不了别的部门,也推脱不了责任了。
内容列清了《通知》要求:“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
解读:回应什么,常常是个问题。面对舆情有的是不回应;有的虽然快速回应了,但由于回应者层次不高、不掌握事件核心信息,回应内容缺乏“信息含量”,导致回应本身的无效。
通知明确要求回应者不能“打太极拳”,要讲逻辑性,要有说服力,要切实起到承接民意、尊重民意的作用。对舆情回应内容的规定,就是对舆情回应实效的保障。且“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提醒!黄金四小时
国务院的这则通知,无疑是个好制度,不过就怕念歪了经。光明网评论员就一针见血的指出:政务舆情,别当真等“24小时”再发声。文章指出,政务舆情公开,今天的24小时恐怕已是下下限的时间节点。比如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中指出,75%的重大新闻事件在报道后的第2-4天网络关注度才最大。黄金24小时一度成为官方应对舆情危机的明规则。不过,世易时移,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微博时代的“黄金4小时”早已升级到微信时代的“黄金1小时”。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朋友圈,加之各类直播APP的社交软件加持,舆情传播如果还要等到24小时左右才回应,恐怕当真是黄花菜都凉了好几遍了。
文章还提醒:更重要的是,管理政务舆情当有三字诀:快、准、狠。别说24小时已然太晚,就算是满足了“回应迅疾”,如果王顾左右、抑或隔靴搔痒,仍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的舆情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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