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司法腐败引发的土地违法
-----土地违法正在进行中
近日小编得到一实名网友举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土地违法问题,自贡市规划局对该起土地违法定性为违法建设行为,自贡市国土局定性为违法建筑物,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四川省国土厅多次下达整改意见书,自流井区政府拒不整改长达两年之久.至今,违法工厂仍在正常生产.最近,自流井区政府又买通四川省政府批地人员,将近百亩基本农田征用了,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工业区.企图强行让两座违法厂房合法.让网友看看事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人民网,华西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曾对我的爆料做过新闻调查,调查结果我的爆料完全属实。自流井区政府出面堵截,不让曝光,所以我只有自己在网上爆料。
2014年8月我向四川省建设厅国土厅,环保厅举报,自流井区政府违法占用40亩基本农田(5亩就够上判刑),投资近2000万,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荣边镇新房村修建两座工厂。2014年10月自贡市规划局对两座厂房定性为违法建设行为,自贡市国土局对两座厂房定性为违法建筑物,自贡市环保局确认两座厂房占用的土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2015年7月初自流井区政府派古荣华副区长找我协商赔偿。古副区长经过一个多月的情况了解,主动对我承认自流井区政府用一种错误掩盖一种错误走进了死胡同,即用土地违法掩盖司法腐败走进了死胡同(因为我的举报土地违法的手续办不动了,土地违法问题就长期摆起了,也就是古副区长说的他们走进了死胡同)。
其中一座2012年建的厂房曾经在2012年被“处理”过,被处理被定罪的人与该宗土地违法没有任何关系,是自流井区政府安排的一个小老百姓冒名顶替做的替死鬼,真正的责任人是自流井区政府的官员,却没有得到处理。2012年厂房正在修建,既然处理就应该以拆除处理,却以假没收处理,并且弄虚作假在2013年12月为违法工厂征地。自流井区政府土地违法背后真正目的是为了掩盖这块土地上的一起司法腐败。
土地违法问题背后的丑陋内幕:2008年我将自己承包的近100亩果园以60万元转让给一个建筑老板,双方谈好一个月内办好转让手续,几天后建筑老板为了不出这60万转让费,买通自流井区政府分管土地的副区长黄志勇,黄副区长勾结自流井区法院,制造了一起冤假官司,通过诉讼终止了我30年承包期的土地承包合同,将我10年树龄的果树评估为1.5元\株,侵吞了我的果园,我近100亩的果园不仅一分钱没有卖到,反倒扣我15万元。
2011年1月,诉讼刚结束,侵占我果园的建筑老板立即进入我果园开发。2011年3月我向最高检院最高法院举报,2011年3月,11月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牟高泉,余永河两次找我私了,我不接受这种形式。2011年底,侵占我果园的建筑老板仓皇出逃,慌不择路的找了个开厂老板接手我果园的土地,在农用地上违法建厂。这就是自流井区政府古副区长说的他们用一种错误掩盖一种错误走进了死胡同,即用土地违法掩盖司法腐败走进了死胡同。
我举报的两座违法厂房相关部门早已定性,但是违法工厂至今仍在正常生产,规定两座厂房必须拆除,而且占用的土地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威胁到自市民的饮用水安全。
2011年我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举报后,2012年,自流井区政府叫侵占我果园的建筑老板把我果园的土地转让给了现在的厂房业主(从两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以清楚看出,自流井区政府用土地违法掩盖侵占我果园的事实),以为自己安全了。现在又违法占用上百亩基本农田,企图使两座违法工厂合法,用更大的犯罪掩盖之前的犯罪。现在中国不论刑法还是党规,所有法规均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不管怎样掩盖,只要问题存在,随时可能东窗事发。
在举报过程中四川省国土厅,自贡市国土局均建议我与自流井区政府协商赔偿,拿回自己的损失就行了,自流井区政府知道赔偿金额较高,在2014年11月,居然动用自流井区检察院,说我提交的我一审代理律师在2009年写给自贡市纪委的举报信是假的,企图以此打压赔偿金额。2015年7月初,自流井区政府派古荣华副区长找我协商赔偿,谈了半年时间连赔偿我多少钱都没有说出口,直到2016年2月底,自流井区政府出了个赔偿价比应该赔偿的金额低了一半多,并且威胁我说再举报他们要找黑社会收拾我。
爆料人电话:1399005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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