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状
控告人:徐永辉, 身份证号码320626196901214638,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和合镇兴和北路888号麦香村蛋糕房,联系方式:13862876665。
被控告人:周东瑞,男,职务:原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现海门市人民法院院长,联系地址:海门市嘉陵江路999号,联系电话:13962969599。
控告目的:
一、依法查处被控告人司法管理混乱、胡乱司法,违法长期拒不受理案件,包庇法官制造假案,造成启东七十多岁的老人孙鹏埕到天安门金水桥跳桥自杀,在国际国内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在网上搜索启东孙鹏埕冤案到处都有该新闻)。
二、依法查处被控告人滥用职权慷国家之慨,包庇法官制造假案、胡乱和解,非法赠送当事人孙鹏埕三套房屋的违法行为。
三、要求依法查处被控告人滥用司法警力,非法动用几百人执行案件,浪费公共资金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被控告人滥用司法自有裁量权、枉法裁判、侵犯控告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依法查处被控告人玩忽职守不准确履行职责、包庇法官、贪污受贿、启东市人民法院发生其他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或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
事实和理由:
一、启东市人民法院胡乱做法,违规出动大量公务人员、警员,浪费公共资金,并且无功而返。
控告人系江苏省启东市寅阳镇江夏建材经营部的工人,2014年4月17日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对控告人作出启环罚字【2014】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王裕康作为启东市寅阳镇江夏建材经营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启东市环保局于2014年4月17日对我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9月1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在周东瑞的授权下,出动大批警力包括配合其执行的几百名协警对启东市寅阳镇江夏建材经营部进行执法,其中协警大约80多名,包括几百名执法人员对启东市寅阳镇江夏建材经营部进行了拉网式的包围,拉开了两道警戒线。那天天气很热,围观的老百姓达几千名,启东市人民法院在没有弄清被执行对象的情况下,出动了如此多的执法人员,完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最后却不了了之,那么多人就这样又撤退了,法院为了争回所谓的脸面,撤退之前,法院积极配合派出所暴力扣留了王裕康的儿子王耀弘,王耀弘因邻里纠纷曾被派出所处以拘留,该案当地寅阳镇政府正在协调之中,许多政府官员也这样说“这个执行变成了一个报复老百姓的闹剧丑剧,周东瑞来启东做院长没做啥好事,太嚣张了。”
2015年9月10日启东法院又派员在我企业违法安装了监控设备,当时引起了暴力纠纷,该案已报警。该监控设备安装费用到底由谁支付?启东法院院长脱不了干系!
二、2016年3月10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又对王裕康和企业作出了拘留15天和40万元巨额罚款的胡乱司法行为((2015)启执恢字第00045号罚款拘留决定书),启东市人民法院在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王裕康拒不履行生效的裁定。为了寻找证据,我们去启东市人民法院6次复印卷宗,都被启东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无理拒绝,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该企业的处罚却又不向控告人提供依据。
即使启东江夏建材经营部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被控告人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的40万罚款和拘留手续,属于处罚过重、适用法律不当,应予以撤销,启东法院的处罚决定属于枉法裁判。令人气愤的是启东市人民法院在被控告人的控制下已变成了被控告人周东瑞的私人领地,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1)启东法院在周东瑞的控制下乱开罚单,控告人启东江夏建材经营部是一个小小的经营部,注册资金只有15万元,规模和产值很低,惨淡经营,即使存在违章违规行为,应该充分考虑现状,目前国内和国际的形势都不适合企业的生存发展,经济环境一片萧条。企业本身经营很困难,各级政府都在想尽办法为企业保驾护航,而被控告人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却意气用事、滥用职权、独断专行,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对企业加重处罚,对六七十岁的老人处以15天的拘留行政处罚,被控告人启东市人民法院滥用司法使用裁量权,对位于乡镇很偏僻的规模很小的经营部,处以如此巨额的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过重,适用法律不当。被控告人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属于滥用司法裁量权,涉嫌枉法裁判罪!!!
控告人认为,启东法院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控告人涉嫌枉法裁判罪及滥用权力罪,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三、控告人又查明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周东瑞任职之间由于长期不受理一个启东七旬老人孙鹏埕的执行异议案件,包庇法官、制造假案、伪造庭审笔录,最后导致该老人选择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凄惨地跳桥自杀,在国际国内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启东法院周东瑞院长为了隐瞒其违法行为,怕事情闹大引起上级机关关注,竟然慷国家之慨赠送给案件败诉当事人三套房屋!这个案件可以在网上搜索到——搜“启东孙鹏埕冤案”。而且该案件后来的处理结果与法院原判决完全相反,周东瑞由于害怕上级领导查处,而原判决书孙鹏埕不享受任何待遇(孙鹏埕案件已彻底败诉,详细证据见启东法院2010启民再初字第0005号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通中民再终字第0028号判决),周东瑞竟然慷国家之慨,多赠送三套房屋给当事人孙鹏埕,这个案件在启东市汇龙镇政府可以查到补偿安置协议,对比下判决书就一目了然。
四、控告人近期已详细查明被控告人周东瑞在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发生多起法官受贿的案件,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长期不准确履行职责,理应引咎辞职,但被控告人周东瑞采取公关的手段保留了其职位,并且为了保留院长的职位包庇了其他受贿的法官,其中两名已在海门市人民法院被判刑,还有其他多名法官向纪委上缴了受贿的款项(详细证据可以联系启东市纪委0513-83312392、0513-83315121),但在周东瑞的包庇下未被判刑,被控告人周东瑞玩忽职守,为了保持其院长的官位,减少判刑的法官,故意隐瞒其他法官受贿的情况,在被控告人作为院长管理的启东市人民法院发生多起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或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综上所述,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周东瑞不适应担任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一职,其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查处。控告人于2016年5月2日依法向上级单位信访控告,答复是“正在处理中”、“请勿重复来信”(南通检察机关编号:606234968密码:4acf022b4;南通纪委编号:20160502093184928492密码:336336),并没有给予控告人确切的答复,现再次向上级单位控告,希望得到公正处理并把书面答复交给控告人。
控告人:徐永辉
2016年8月21日
1、周东瑞,男,职务:现海门市人民法院院长,原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院长,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南苑中路448号,联系电话:13962969599。
2、启东市纪委0513-83312392、0513-83315121
可以了解启东法院法官受贿的情况到底涉及多少违法人员被包庇
3、海门法院立案庭电话:0513-68902100、0513-68506312、0513-68506518
可以了解启东法院多名法官被判刑
4、关于孙鹏埕案件的违法情况,可以从孙鹏埕本人处了解
孙鹏埕电话:13584650262 也可以在网上搜索“孙鹏埕冤案”,了解孙鹏埕跳金水桥自杀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