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上访者,很困惑也很自然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总要上访?但对于坚持上访者也很简单、很自然的疑惑是:我们的控诉有理有据,
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可是,为什么总是没人管或是不知道哪个部门管?为什么中央的政策一到基层就成空谈?
就拿困惑河北省迁安市建昌营镇前窝子村部分访民的村民举报村长“非法通过诉讼,贪占公有财产”举报案,就可以略见一斑!
1、“非法通过诉讼”获利,村民利益受损
2015年5月21日,本村村民张福军起诉了前窝子村村委会要求退还承包合同未履行期间的承包费90904.1元,押金8万元。前窝子村连不懂事
的小孩都知道:2005年4月份承包开发我村沙场是张福军、申景军、李奎武三人合伙干的。那时候申景军还不是村长,他是2014年开始干的。这
倒好,形成了合伙人起诉前窝子村,另一名合伙人应诉,很显然,申景军不能代表前窝子村全体村民的利益。刚一知道村委会被起诉,村民们
把这种合伙人互告,恐怕村民利益受损的担忧跟当时的建昌营法庭庭长王志健诉说,当时王志健表示:“理解村民们的担忧,申景军不适合当
本案被告,你们就等着吧,到时候,我把此案的被告换了再通知你们。”善良的村民们就一直等。结果到2015年年底村民们才知道,此诉讼已
通过建昌营法庭庭前调解:前窝子村赔偿原告张福军20万元。而代表前窝子村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就是申景军。几乎可以说是前窝子村无条件地
接受了张福军的诉讼请求,造成了前窝子村经济损失20万元。多数村民都是含着悲愤心情向上级举报和反映的。既然张福军是走的合法诉讼方
式,那又怎么说村民利益受损呢?
2、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巨额资金
现任村支委张福军,和现任村主任申景军、村委委员李奎武合伙开采我村沙场,由支委张福军出面与我村村委会在2005年4月15日签订了采
砂合同,合同规定了到2015年4月18日,承包费60万元、推坝押金8万元;违约责任一栏:合同规定一边采沙一边堆沙坝,由村委会一边验收,
一边退押金,可张福军在采沙过程中,违反了合同规定,没有按合同履行,非法越界盗采靠沙场耕地40多亩,价值120万元。合同上明文规定承
包地以外还留10多米。10多米外才是采沙承包范围,可是他们将承包地采进长达30多米,合计40多亩,给村集体造成巨大损失。违反合同规定
, 所以村集体没有退还押金8万元。可是申景军一当上我村村委会主任,就有了张福军状告前窝子村村委,以致后来的申景军和原告形成调解书
,使前窝子村村集体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3、偷盗集体资源
申景军在我村西盖一个羊场,利用晚上时间把羊场地下沙子全部盗走,长60米、宽30米(合2.7亩),价值3万多元,然后填上废石料,在
上面盖上羊场。
申景军作为村主任、村委会法人代表,滥用手中的权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给村集体造成巨大损失,为维护村集体利益,我们
实名举报,望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申景军依法严肃查处。
在这里,我要向公众大声疾呼:我们就是要让那些违法者受到惩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联系人:彭义全15613877819
代理人:张世民158338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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