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乡位于四川泸州市古蔺县西北面,距古蔺县城38公里桂花乡政府在扶贫工作中,“以人划线,以听不听话”为原则,代替党的方针政策,欺上瞒下,不是造福一方而是祸害一方,有损党和国家的美好形象与威信! 为了从根本上扶贫,同时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要求硬化桂花乡田坝村四组(小地名:斑竹凹,原田坝村五组)1.8公里的公路请求,在乡村两级的主持下,根据县政府[2015]158号文件的要求,该公路列入首批试点工程,乡政府和村委会要求该组人均集资1000元(按土地承包人口),一月之内必须上交11万元的集资款,只有200来人的穷地方,当时也正逢过年,群众通过借贷,有的农户连过年猪都卖了,还有三户为特困户,年过70至90岁的养老金交了集资款,完成了任务。(下图为当时开会集资时照片) 在乡驻村干部的主持下,田坝村委会于2016年1月2日将工程对外承包,合同完工时间为一个月,施工方仅施工30米就停工,施工方在平整路面时,毁坏边背沟,多处坍塌,公路路面大水冲毁,原本通车的公路,成了高危工程,村民骑摩托车多次出事故,并且危及罗吉良一家三代七口人生命财产安全。更危重的是该组有60岁以上老人29人小学生35人,这条路是出山的必经 之路也是唯一一条路。现在造成出行十分困难,并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乡村两级视为儿戏,无人过问,乡村两级政府你们的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呢?良知呢?良知呢?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这不是天灾,是人祸! 该组1.8公里水泥硬化面工程,不仅是扶贫项目,民生工程,应受法律保护,因为该组与桂花乡人民政府,田坝村委会已构成合约关系,职责分明,该组村民在规定时间内交齐集资款,责任履行完毕,乡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物资,组织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乡村两级政府不能出尔反尔,全然不顾契约!(下面是村委会与施工方的施工合同) 该组村民多次找乡政府及村委会了解公路施工情况都是一直推诿搪塞,在此情况下,该组几位村民不知太高地厚,拨打了12345热线,如实给市政府有关部门反应了公路这一无故停工的问题,他们的到了热线语言上的安慰,却得罪了乡党委政府,把该组村民列为“不听话”的另类名单,工程从此无人过问,8月12日村民再次向古蔺县群工局反应情况,乡政府于8月18日以“桂府涵[2016]53号作出答复 以“财政原因,工程未获上级批准”为由拒绝施工,给该村民小组造成巨大损失和危害,这个处理意见,否认了客观事实,乡村两级推卸责任,欺上瞒下,他们的行为不是造福一方,是在祸害一方,有损党和国家之伟大形象与威信! 不是财政困难,不是上级批不批,是村民打电话给12345影响了乡党委政府的心情了,有一村干部私下说:“在桂花有条不成文的规定,谁要是去越级反应问题,打啥热线的是坚决不允许的,党委书记在开会时告诫说:谁要给党委过不去,只要你落在我的锅里有你好看。;你们那公路就是告上天也不可能给你们解决了等下一届政府吧” 8月17日桂花乡党委副书记童小珂和另外一个乡干部及组长刘兴在该组召开群众会时公开说:“凡打了12345热线的都要追究责任”还有一个村干部赤裸裸的威胁退了休的伐木场工人,你要是参与公路问题把你工资停发了!耶耶耶,好流弊,好叼,你是黑社会啊?村领导!就是一座孤岛么?法制呢?天理呢?良心呢?由此可见,这公路不是批不批的问题了,是桂花乡党委政府对该小组有成见了! “乡财政困难,项目未获得上级批准”这不是事实!! 首先该组在2001年至2002年搞了停耕还林400亩,国家延期补助8年,后8年每亩补助50%,即每亩105元用于基础建设,该组每年有4.2万元补助,八年合计33.6万元,这个补助该组应享受,至今为止分文没有,钱去哪儿了?钱去哪儿了?? 第二,田坝村四,五,六三个组于2016年6月硬化水泥路面同样是1.8公里,7月完工超了几百米,并且是政府全额投资,老百姓不出一分钱,参加施工人员还发了工资,这个工程村民从未听说列入规划,这里需要问的两点,一是:硬化路面工程,田坝四组动员在先,组织在先,集资在先,动工在先,为啥停工不建?二是:没有听说列入规划,没有集资的公路超标准施工,钱哪来的?又获谁批准,再一点,4.5.6组的公路改建工程为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三年前政府投资40余万元,平整路面,铺上石子,通车出行根本没有问题。同是一个扶贫村,同一个政策,同一个党委领导,为什这么大区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就任由你们胡作非为么? 这里有2014年底乡政府公布出来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去向,那么有几个问题问一下,1,平和希望小学至林观坳的水泥路面硬化3千米 投资105万,2,田坝1.2组投资74万,2.52千米水泥路面硬化,至今这两条路都还是石子路,这些公布了的投资去哪儿了?斑竹凹这条路也给了4万,这四万去哪儿了,路上连个石子都没铺,欢迎桂花乡政府领导出面辟谣! 下面是斑竹凹公路的部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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